舒城县高峰中心学校职务晋升、评优的条件、程序及争议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28 08:38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高峰中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晋升量化考核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专业岗位晋升量化考核细则(经校务会议通过):

一、条件

1、考核对象:符合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的在岗在编人员。

2、量化考核细则:

(1)教龄、工龄:教龄每年0.5分,工龄每年 0.5分。

(2)学历:专科学历记2分,本科学历记3分,双专科学历记3分,研究生学历记4分。(以毕业证书为准,聘期内学历层次更新的,求平均分)

(3)聘龄:任现岗位以来,每年记1分。

(4)考勤:任现岗位以来,每学期考勤达80%及以上的加2分考勤不足80%且高于70%(含70%)的加1分考勤不足70%且高于60%(含60%)的不加60%以下取消当年岗位晋升资格

:若以上得分相同,则先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先参加工作者优先;若还相同,则按教育局核定的档案年龄大者优先

3、任现岗位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与此次岗位竞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背师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参与邪教活动的;

(4)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5)班主任或授课教师因管理失误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下一任期就退休、之前一直在校正常考勤且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的教师直接晋级,若条件相同而指标有限,则依照上面评分标准进行量化。 

 

              高峰中心学校评优细则

一、参评资格

1. 参评对象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2. 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能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同事,爱护学生,无师德师风问题,在精准扶贫等工作中无失误。

3. 近三年每年的考勤率必须达80%。

4. 近三年每年实际授课不少于6节/周。

5. 在同一职称阶段,“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班级体”等县级以上表彰,原则上每人最多只能享受一次。

二、积分细则

1. 在职在岗人员在同一职称阶段,按聘用年限起每年加1分。

2. 本年度工作量9节以上,每超一节加0.3分。

3. 中考、抽考获奖:近三年中考或抽考成绩获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4分、3分(可累加);若中考体育获奖,未参加毕业班体育集训的九年级体育老师,不予加分。

4. 本年度考勤满80%的加2分,满90%的加3 分。

5. 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年加2分,合格的加1分。

6. 工龄每年加0.5分,教龄每年加0.5分。

三、其他

有支教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近三年内有晋职需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职务晋升、评优程序

1、发布通知,收集材料;

2、成立推选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学习上一年细则并结合当年情况修改细则;

3、公布适用细则,收集教工意见和建议;

4、召开第二次会议,修改、通过细则,并确定本次适用细则并公示细则;

5、推委会核查材料,统计积分;

6、本人确认自己的积分(只能查看本人积分),若有异议,推委会复核后统一答复。

7、上报学校,在确认本次推委会工作结论后,由推委会统一公示;

8、公示期满后,在没有异议、符合相关文件、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形成最终结论,上报县局、学校存档。

 

争议解决办法

1. 来人、来电及来信等方式向学校反映公示对象在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中存在情况和问题。联系电话: 0564-2780693

2. 来人、来电及来信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中存在情况和问题。联系电话:0564—8622383、8669881

     

    

 

高峰中心学校2023年岗位晋升推选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