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高峰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舒城县高峰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
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
为客观评价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切实搞好学校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根据《舒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舒教人[2009]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优绩优酬。
二、分配对象
依舒教[2009]19号文件规定,绩效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考核期限:每学期考核一次。
四、有关情况说明
1、病假对待:一般疾病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不享受考勤津贴,3个月以上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因患重大疾病、精神病不能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原则上拿校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特病、长病教师由校考核领导组研究决定;
2、借调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有关政策为准,在编不在岗人员按上级文件执行;
3、全年按10年月考核,每期均计5个月。
五、绩效考核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规搞有偿家教、向学生乱收费等;
3、事假连续超过10天或考核期累计超过20天(不含法定假日);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受到刑事处罚的;
6、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7、考核期内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的;
8、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干扰正常秩序的。
六、计算方法及标准
(一)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暂定为12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依班额大小,班级管理,学生成绩量化打分。
附:高峰中心学校班级管理考核细则
为加强班级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对班级管理工作实效绩效评估考核,合理分配班级考核津贴。
一、考核办法
1、班级考核分=班级基准分+班级绩效考核分
2、班级考核分=×班级考核分
二、班级基准分
班级基准分=班级学生人数×0.5 (学生人数以报表学生数为准)
三、班级工作绩效考核分
1、学额巩固(设满分10分):
流失1名学生得7分,2名不得分,超过2人另扣班级总分5分。
2、安全管理(设满分20分):
班级出现一起安全事故扣5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班主任全部班级管理考核奖。
3、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设满分5分):缺一项扣2分,未按时上交的一项扣1分。
4、班级管理(满分20分)
班级管理中《班级日志》、《班级主题班会记录》、《学困生转化记录》、《学生成长记录》等班级管理记录,交一项加4分:
5、家长会及家访(设满加5分)
家长会由学校组织,家访应有记录,家访一次加1分。
6、活动参与(设满分5分):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得力、效果良好,班主任缺一次扣1分。
7、卫生与疾病防控(设满10分):
依据学校的有关记录评定。
8、两操及“阳光体育”活动(设满5分)
积极参加活动、组织有序,班主任缺一次扣1分。
9、班级文化建设(设满分5分)
每学期初布置班级,根据学校要求,开辟有特色的园地,出班级黑板报,少一期扣2分。
11、财产保护(设满分20分):以学校规定。
12、班风评议(设满分10分):
由校长、班子成员、授课教师进行民主评议,填写评议表,每期组织测评一次,不设小数分,占70%,家长及学生评议占30%。
四、附则
1、班主任有严重违反教育法规的扣10分,造成重大后果扣除班主任全部考核奖;
2、按考核总分名次,评选学校文明班级或先进班集体,学校不再另行奖励;
(二)考勤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20%作为教职工的考勤津贴,按每位教职工的出勤天数与教职工出勤总天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附:五桥学校教职工出勤绩效奖励考核细则
为严明纪律,维护学校正常教学与工作秩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渎职事件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办法
1、每位教职工每月设基础分值5分,每期按5个月计算;
基础分加上奖励分,减去扣分为教职工考勤绩效考核得分;
2、教职工考勤绩效奖励津贴=×教职工考勤考核分。
二、教职工考勤得分核算方法
1、依照高峰中心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扣分;
2、一学期中出满勤教职工加5分,计入教职工考勤得分;
3、教职工双休日加班可抵消病事假的扣分,但不视为满勤加分,无抵消的,学校另行商讨补助;
三、此项考核由中心校负责考勤,专人负责,正常考勤与考堂相结合。
(三)课时(工作量)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45%左右作为课时津贴,对教职工的实际工作量进行量化(折算成课时数)
附:五桥中心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考核方案
考核办法
1、根据所授学科设立学科系数(试行);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为1.1,音乐、美术、体育为0.9,其它学科均为1,五、六年级语文、数学为1,其它学科均为0.9。
2、社会工作量(依文件规定,未定征求群众意见后再定)
二、计算方法
1、专任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
专任教师课时工作量﹦周实际上课数×学科系数×班级系数×周数
2、专任(兼职)教师课时工作量计算;
专任(兼职)教师课时工作量﹦教师课时工作量﹢社会工作量
三、教师工作量绩效津贴计算办法
专任(兼职)教师绩效津贴﹦×教师工作量课时数
(四)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约占奖励性工资总额的10%设为教育教学成果奖。从学校实际出发,考核教学能力,教学成绩,表彰评优,竞赛获奖,教科研等,具体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奖发放办法。
附:五桥中心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方法
1、教职工实得分﹦100基础分﹢奖励分一扣分;
2、学校副校长、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单独考核;
3、每学期末考核一次
二、教育教学考核津贴计算办法
教职工教育教学津贴﹦×教职工教育教学考核得分
三、考核内容
(一)教学常规
1、学科教学计划及总结:计划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有效、可行,总结充实、条理清楚、分析客观;
2、备课:备课认真,教案齐全、规范、切合教学实际,并进行教后反思;
3、上课:精心组织教学,教学切合学生实际;
4、作业布置及批改:作业量适当,批改及时、认真;
5、学生成绩测试及评价: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学习成效,并作及时反馈。
(二)教学研究
①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②教师每期听课不少于10节;
③每期至少上1节公开课。
2、校本培训及专业发展
①按时参加校本培训会议;
②认真、及时、规范填写《校本培训手册》并及时上交;
③按时参加通识培训及其他相关培训;
④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修满规定学时、考试合格。
3、教研成果
教师撰写教育论文,其他教学成果,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活动,(在学校组织下逐级推荐)获奖加分如下:
|
一 |
二 |
三 |
校级 |
3 |
2 |
1 |
县级 |
5 |
4 |
3 |
市级 |
7 |
6 |
5 |
省级 |
9 |
8 |
7 |
(三)教学质量(30分)
1、学生评价(10分)
①教师所授主要科目班级的学生评价打分;
②按年级打分名次,依次降0.5分计算,担任不同班级的取平均分。
2、质量分(20分)(暂不实行,以满分计算)
教师所授中考科目在三校联考中按平均分和及格率两项排名,每项满分10分计算,按名次依次得10分、9分、8分,若有不同教师授平行班级,视为四校对待,依次得10分、9分、8分、7分,若所授两门学科及以上,个人得分取两门学科的平均分;
(四)其他加分情况(看证书或相关证明)
1、学期内受到学校表彰的加2分;
2、受到乡镇、县局表彰的加4分;(年度评优按县局表彰等次计分)
3、受到县政府、市局表彰的加6分;
4、学期内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的,并参加培训的加6分;获市级教坛新星8分,省级10分。
5、辅导学生参加有关活动获奖的,辅导教师加分(按学生数可发累计得分
|
一 |
二 |
三 |
校级 |
1.5 |
1 |
0.5 |
县级 |
2.5 |
2 |
1.5 |
市级 |
3.5 |
3 |
2.5 |
省级 |
4.5 |
4 |
3.5 |
注:未尽事宜,由考核组临时评议。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高峰中心校教绩效考核领导组。
舒城县高峰中心学校
202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