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乡中心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27 10:10 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我要纠错 【字体:  

           

                          高峰乡中心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为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幼儿园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育人效果,特制定此教师管理制度。本制度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一致时,一律以上级新规定为准,否则学年内不作调整。
办公
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全体教师早、晚必须签到。
2、全体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都应集中思想,集中精力,不做私事,不闲谈聊天,保持室内安静,不影响别人工作。
3、保持班级、办公室、卫生间干净整洁。
4、空课时间、教师应在办公室工作或学习,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短时外出者,应至少向教务口头请假,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园。
6、外出听课、学习、集体活动,全体教师或对口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集中精力、虚心学习,遵守有关规定。
学习
1、全体教师必须准时参加1周1次的例会学习,坚持签到制度,无事不请假,缺签一次从绩效考勤奖中扣20元,当天病事假者不重扣。
2、端正会风,严守会纪,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学习时思想集中,遵守纪律,不看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书报杂刊。
3、幼儿园提倡和支持教师参加对口自学考试,成人考试学习,电大学习,要求教师自觉参与教育教学研讨。每学年至少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考勤、请假
1、有上级文件、电话通知或经幼儿园研究决定有事外出的为公假,公假不处罚。
2、因事、病不能上班者,需履行请假手续,1—3天内由园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中心校批复决定,请假者需及时与园长、教务处说明请假原因,公假、病假、事假一律自行调课,调课情况报告教务处,如遇特殊情况调不开课程,确需教务处协调,按6元每节课的标准从请假者绩效工资中扣除,并及时告知值周教师,以便考勤记录。如遇住院等特殊情况幼儿园统筹安排。
3、事假一天扣30元,一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达5天, 当年不得评先评优,病事假一律凭请假条,无请假条一律视为旷工。
4、无视组织纪律,不事无假而不上班的一律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200元,旷一节课扣50元。
5、婚产假严格按相关政策执行,婚假三天、产假6个月,产假扣除工作日期间30%的绩效工资。 (婚、产假均含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
6、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的分别给予适当假期,直系亲属婚嫁娶3天假期,其直系亲属去世给予一周假期,岳父母去世三天假,(直系亲属仅指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含双休日、节假日)。
7、所有教师早上7:40必须到岗,保育员7:30到岗。
8、父母、配偶、子女生重病期间陪护,绩效工资足额发入,其他情况陪护,
扣除请假期间绩效工资,其请假均请示中心校批复,且只准请假一个月。
9、病假(住院凭住院证)安排临时代课教师给予适当补助,标准为每节课6元,从请假者绩效工资中扣除。
路队护送
1、幼儿园放学时由带班教师负责组织幼儿排队到园门口和家长交接,本班另一位教师负责协助工作。
教师值周
幼儿园实行教师值班制度。值早班教师每天早上7:20准时到园门口迎接幼儿入园,午班教师看幼儿午睡。参加验菜的老师早上6点左右验菜。
奖惩制度
1、本学期班子成员分管工作或班级出现安全事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中的班子成员、班主任津贴部分,如多次出现安全事故,班子成员、班主任经学校研究后重新调整,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级表彰:乡级50元、县级200元、市级300元、省级400元(含先进班集体表彰)。
3、表彰须经幼儿园研究或中心校研究推荐,均以教育主管部门或各级党委、政府视为有效。
定期检查、汇报、交流制度
1、教导处对教师的教学计划的制订、执行、备课、上课、早操、户外活动、家园联系栏更新等教学全过程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记载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补救,限期整改。园长进行不定期检查。
2、认真开展教研活动,同时开展听课周活动,普通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8节,总、辅不得少于12节,园、教不少于15节,以8节为基数。
3、幼儿园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要求班主任汇报班级管理情况。对成功的班级管理经验,要在全体班主任会上作交流,总结经验,发扬光大。对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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