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舒开管〔2022〕53号
各村(社区)、各企业、区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3月31日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23日市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视频会议精神,落实《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 舒城县委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舒办明电〔2022〕32号)要求,坚决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见效,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今年年底。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企业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时上报公示,实行“清单+闭环”管理。
(二)村(社区)、部门全覆盖检查。各村(社区)、各部门对辖区、行业领域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检查,按照分级分类要求,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对重大问题隐患整治要加强合作配合,确保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三)区安委会综合督查。区安委会结合重点时段任务,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查,根据督查情况进行针对性工作提醒、警示或约谈。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将作为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重点内容
围绕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举措,突出“十五条硬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查找、坚决整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一)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要将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等纳入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村(社区)会议,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不少于2次以上;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其它两委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尽责,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建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织牢织密网格化监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
(二)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对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内容,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并每月在企业醒目位置公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接受监督;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风险的安全包保责任制;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2.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企业要对照主体责任二十条和二十项重点执法事项(工贸行业要对照59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全面的隐患自查自改;制定隐患台账清单,确保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整改“五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要在企业醒目位置公示,做到隐患查找过程真实,隐患查找部位准确,隐患整改结果满意;岗位风险辨识告知全覆盖,非常态作业落实无漏洞。
3.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有一线员工了解自身岗位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通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培训;“班前三分钟五个讲清楚”常态化落实;企业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号码(12350 0564-8666662 0564-8663595)。
(三)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加强执法保障,提升执法检查专业性、严肃性,消除选择性执法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加强“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对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做到精准打击;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教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四)重点环节部位安全管控。建设项目审批安全红线要把守严格,杜绝“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等现象;建设项目要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针对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存在擅自降低安全门槛现象;严厉查处高危行业非法分包转包行为;开展工业园区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摸清园区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推广“安全顾问”制度,压实园区内企业安全责任。
(五)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和开停车、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防控、落实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措施等情况;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许可条件“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情况;零售店(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区应急局、区经贸发展局、派出所等负责,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2.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检查针对公路危险路段、重点车辆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交通违法行为、“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校车、农用车辆等重点车辆监管监控等情况(派出所、综合执法局负责,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3.建设施工方面,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区规划建设局、区社会事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4.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整治园中园、物流仓储、家庭作坊、老旧小区、群租房等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工作开展情况(派出所负责、区直有关单位参加,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5.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及学校、商场、酒店、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市场监管所负责,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6.冶金工贸方面,重点检查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企业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区应急局、区经贸发展局负责,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7.森林防火方面,重点检查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情况;“五一”“十一”等重点敏感时段对输配电、坟场等重点部位开展森林防灭火检查情况;多手段、多渠道、多形式防灭火宣传教育情况;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情况(区社会事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8.教育方面,重点检查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推进情况;校车及接送学车车辆安全管理,防溺水、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宣传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和值班值守情况(区社会事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9.文化旅游方面,重点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卫生食品安全情况;公共文化场馆消防器材维保情况;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疏散通道等消防隐患情况(区社会事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派出所参加,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10.城镇燃气方面,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和设备巡查,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全过程安全监管,督促餐饮场所安装报警装置(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场监管所参加,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11.农民自备船和农机方面,重点检查农民自备船管理情况;针对春耕、夏种、秋收要等重点时段农用机械安全监管情况(区社会事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12.电力方面,重点检查开展电网密集通道和重要输变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电力建设施工、检修、改造等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供电部门负责,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13.供水方面,供水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消火栓管理维护、落实防寒防冻措施等情况(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大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认真对照省、市、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细化清单,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督促企业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盘点销号,针对重点难点隐患问题,要专题研究,做到一盯到底,彻底整改。
(三)统筹配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加强各类防疫场所建筑质量、消防、电气安全管理。大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要主动协调解决。大检查中的有效做法要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各村(社区)、各部门于6月5日、9月5日和12月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至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
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