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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组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0 15:57 信息来源:舒城县开发区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皖舒开管〔202285

     

    各村(社区)、区直各单位:

    《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组及其工作职责》已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620

     

     

     

     

     

     

     

     

     

    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领导组及其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区直各单位:

    为加强和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园区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并明确工作职责。

    一、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方贤荣   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汤英松   管委会副主

        长:毛     管委会副主任

    解迎春   党工委委员

         员:魏永生   综合办负责人

    张德发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经贸发展局副局长

        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童俊林   综合执法局负责人

        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纪工委副书记

        开发区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任:童俊林   

    副主任:蒋学民   

     员:余千强    

    二、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和文件,研究提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具体措施的建议。

    2.负责编制规划环评工作,负责日常环境监督长制工作。

    3.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区直各部门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的总结和通报。

    4.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5.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和环保督察工作。

    (二)综合执法局工作职责:

    1.负责市容市政管理,开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水环境以及大气、土壤环境治理。

    2.有效监督污水、工业废渣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现象。

    3.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乱搭乱建、道路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污染防治工作。

    4.负责KTV、歌舞厅、文体设施、个体经营等社会生活噪声和建设工地等施工噪音监督管理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5.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黑臭水体的污染防治工作。

    6.负责污水处理厂日常运维管理工作。

    (三)社会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2.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相关村开展村庄整洁、村容村貌提升工作。

    3.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农业清洁生产,农药、化肥合理使用,农作物秸秆禁烧,畜禽粪污有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黑臭水体有效治理。

    (四)经贸发展局工作职责:

    1.负责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和污水纳管的监督管理。

    2.配合查处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或采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等行为。

    3.负责工业废弃物的有效处理,做好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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