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依据相关规定,舒城经济开发区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详细说明如下:
一、清理通知详情
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3月发布了《舒城经济开发区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本次清理工作旨在坚决废止或修订那些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无法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适应行政管理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以此确保开发区规范性文件具备合法性、有效性与适应性,为开发区的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坚实的制度根基。
此次清理范围覆盖舒城经济开发区发布的全部规范性文件,重点针对2020年9月1日发布的《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舒开管〔2020〕87号)以及2021年3月15日发布的《舒城经济开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皖舒开管〔2021〕23号)等文件展开审查。
在清理标准与原则上,严格秉持合法有效、适应发展、精简统一的原则。以法律法规作为根本依据,对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内容、程序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查。凡是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无法满足行政管理实际需要的规范性文件,都将予以废止或修订。
清理工作通过全面自查、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有序推进。组织相关部门对文件进行逐字逐句的梳理分析,积极向社区、居民以及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同时邀请法律专家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专业论证,全力保障清理工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通知还要求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20日前反馈至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并提供了联系电话:0564-8665530以便联系。
二、清理结果公布通知
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安排,舒城经济开发区已对辖区内规范性文件完成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通过研究审议,并于2024年4月21日发布了《舒城经济开发区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一)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舒开管〔2020〕87号)。经审查,该方案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存在不符,且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已难以满足实际管理需求,故予以废止。
《舒城经济开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皖舒开管〔2021〕23号)。随着土地管理政策的调整和城乡规划的推进,本规定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予以废止。
(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经清理,截至目前,舒城经济开发区暂无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三、规范性文件清理后文件目录
文件状态 |
文件名 |
文件编号 |
失效、废止 |
《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舒开管〔2020〕87号 |
失效、废止 |
《舒城经济开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 |
皖舒开管〔2021〕23号 |
继续有效 |
无 |
无 |
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目前无规范性文件产生,后续如果发生,将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