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企业厂房
分割的审批流程
舒开管〔2025〕6号
为规范园区企业厂房分割管理,优化审批服务,现将审批流程明确如下:
一、申请提交阶段
企业需向开发区为企服务中心提交《厂房分割申请表》,内容包括:
1.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企业简介、生产产品、生产工艺、涉漆涉爆等环保说明);
2.分割方案:拟分割厂房面积、位置、平面图等材料。
二、联合审核阶段
初审受理:为企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主要依据招商协议、土地出让约定中是否有可分割厂房的条款或县政府允许分割厂房的会议纪要。通过后转交开发区政务分局。
部门联审:政务分局同步将材料分送以下部门审核,同时进行督促,对整体流程把控。
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审核是否符合主导产业、亩均产值、能耗要求及协议约定;
为企服务中心:核查水、电是否分表独立到户情况;
规划建设局:明确排污排水设施、最小分割单元消防及安全独立性;
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评估环保和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限时反馈:四部门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政务分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意或提出整改要求。
三、审批决定阶段
汇总意见:
政务分局根据各部门反馈形成最终意见:
若各部门均同意,政务分局出具意见,同意分割;若有部门不同意,需一次性列明整改意见并反馈政务分局。
四、整改与反馈阶段
企业根据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由政务分局协调相关部门复核。
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