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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企业厂房分割审批流程》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6-02 09:12 信息来源:舒城县开发区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随着舒城经济开发区的不断发展,企业对于厂房的使用需求日益多样化。部分企业基于自身业务拓展、资产优化等需求,有对现有厂房进行分割的诉求。然而,此前在厂房分割管理方面缺乏明确、规范且统一的审批流程,导致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宜时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影响了企业发展效率,也不利于开发区对土地及厂房资源的高效管理。

    为了规范园区企业厂房分割管理,优化审批服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舒城经济开发区实际发展情况,制定了《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企业厂房分割审批流程》(舒开管〔2025〕6号),为企业厂房分割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和规范依据。​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

    一是提升企业发展活力满足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对厂房进行灵活调整的需求,例如企业可能因业务拓展需要将厂房分割出租以获取额外收益,或者将部分厂房出售以回笼资金投入核心业务,从而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规范的分割审批流程,促使厂房资源在开发区内实现更合理的流动与配置,避免资源闲置浪费,提高土地及厂房的利用效率,使有限的资源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更多优质企业。

    三是增强园区吸引力明确且便捷的审批流程有助于提升开发区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来投资和优质项目入驻,促进开发区产业集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考虑

    在制定审批流程时,总体遵循“规范管理、高效服务、保障安全”的原则。既要通过严格的审核确保分割行为符合开发区整体规划、产业发展、安全环保等要求,又要尽可能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充分考虑各部门职能,明确分工,协同推进审批工作,保障审批流程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三、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开发区管委会首先组织专门人员对当前企业厂房分割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问卷调查、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区内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在厂房分割方面的实际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同时,参考了周边地区开发区在厂房分割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结合舒城经济开发区自身特点,初步拟定了审批流程框架。

    随后,组织招商和投资促进局、为企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多轮研讨,对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梳理和论证,明确各部门在审批过程中的职责、审核要点和时间节点。在充分吸收各部门意见后,形成了审批流程初稿。

    初稿形成后,再次面向区内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等进行公示和意见征集,根据反馈意见对初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企业厂房分割审批流程》正式文件。

    四、工作目标

    一是规范审批行为建立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厂房分割审批流程,使审批过程有章可循,避免审批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确保审批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是提高审批效率。通过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部门间协同作业,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实现审批流程的高效运转,使企业能够快速完成厂房分割审批,投入后续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保障园区发展。通过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厂房分割行为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安全生产、环保等要求,保障开发区整体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主要内容

    1、申请提交阶段。企业需向开发区为企服务中心提交《厂房分割申请表》,申请表内容涵盖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企业简介、生产产品、生产工艺、涉漆涉爆等环保说明等;以及分割方案,包含拟分割厂房面积、位置、平面图等材料。此阶段为审批流程的起始,要求企业提供全面且准确的信息,为后续审核提供基础依据。

    2、联合审核阶段。初审受理:为企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主要依据招商协议、土地出让约定中是否有可分割厂房的条款或县政府允许分割厂房的会议纪要。初审通过后转交开发区政务分局,此环节初步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避免不符合基础要求的申请进入后续复杂审核流程,提高整体审核效率。部门联审:政务分局同步将材料分送招商和投资促进局、为企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个部门审核,并对整体流程把控。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审核是否符合主导产业、亩均产值、能耗要求及协议约定;为企服务中心核查水、电是否分表独立到户情况;规划建设局明确排污排水设施、最小分割单元消防及安全独立性;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评估环保和安全生产准入条件。限时反馈:四部门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政务分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意或提出整改要求。通过部门间协同审核和限时反馈机制,确保审核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避免部门间推诿扯皮,缩短审批周期。审批决定阶段:政务分局根据各部门反馈形成最终意见。若各部门均同意,政务分局出具意见,同意分割;若有部门不同意,需一次性列明整改意见并反馈政务分局。此阶段对各部门意见进行汇总整合,做出最终审批决定,明确告知企业审批结果及后续处理方式。整改与反馈阶段:企业根据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由政务分局协调相关部门复核。确保企业在满足各项要求后才能完成厂房分割,保障分割后的厂房符合开发区各项规定和要求,维护园区整体发展环境。

    六、创新举措

    一是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打破传统部门间各自为政的审批模式,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核机制。各部门从不同专业角度对厂房分割申请进行审核,信息共享、协同作业,既提高了审核的全面性和专业性,又避免了企业在不同部门间来回奔波,大大提升了审批效率和企业办事体验。

    二是限时办结制度。明确规定每个审核环节的办理时限,初审受理2个工作日,部门联审各部门3个工作日反馈意见,通过严格的时间约束,促使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审批过程中的拖沓现象,确保整个审批流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考虑

    (一)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成立以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厂房分割审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审批工作顺利推进。

    人员保障各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厂房分割审批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审核工作准确、高效开展。

    监督保障建立审批流程监督机制,由开发区纪工委对审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审批流程、拖延办理、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保障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二)下一步考虑

    一是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审批流程的信息化建设,开发线上审批系统,实现企业申请在线提交、部门审核在线进行、审批进度实时查询等功能,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便捷性,减少纸质材料流转,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二是持续优化流程。定期对厂房分割审批流程进行评估,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企业反馈意见,不断优化完善流程,进一步简化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对厂房分割审批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广泛宣传审批流程、条件、要求等内容,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具体办理流程见下图


                                         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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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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