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403号;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1201 、8621222)。
一、总体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公开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实效进一步增强。
(一)主动公开。我县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立足公众需求,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本年度累计发布政府信息525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县2019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上年度结转1件。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补贴政策、社会救助信息以及社会福利信息等,做出答复46件,其中予以公开33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8件,其他处理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有序运行。细化主动公开、申请公开流程,做到有规可依。印发《舒城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舒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完善各自政务公开制度,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向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进。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将调整后的权力清单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监督和制约。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增设“办事服务”等栏目,并与“安徽政务服务网”六安分厅相关栏目链接,实现了信息同源发布、同源管理,集中提供在线服务。二是加强日常监测。由专人负责开展常态化人工监测,每季度完成一轮人工全面查巡,对查巡中网站出现的各种问题采用QQ和微信工作群通知、电话通知、发整改函等各种方法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依托“舒城县人民政府发布”政务新媒体和“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APP开展信息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政务“两微一端”开设了“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栏目。全县2019年共发布回应关切信息684条,政策解读信息1339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监督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建立了政务公开季度检测考评制度,每季度从各单位抽调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对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测。对存在问题单位下发检测问题报告和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年初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和办法,采取单位自查、政务公开室网上检测、邀请第三方评估等形式进行年终考核,保证考核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认真收集、听取群众评议监督的意见和建议。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细化宣传贯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新《条例》修订七大亮点,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开设贯彻新条例专栏,即时链接解读文件材料。县政府办联合县发改委、教育局、司法局、数管局等14家单位在县政府大门前举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宣传活动。部署县内各有关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
(七)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我县继续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行政权力事项2841项,其中行政审批由原来的275项减少到154项,精简率达44%;二是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县制定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本部抽查的单位有22家,联合抽查的单位有26家,实现了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同时26个部门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抽查计划、事项清单和抽查细则,推动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三是继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 一门、 一次”改革。对全县46家县直单位、22个乡镇(开发区)的所有“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修改调整、审核和复核,目前进驻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达1245个。着力创优营商环境,切实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一是打造“慧办事”、“慧审批”、“慧监管”的智慧政务新模式。以“办一件事”为主题,对县政务中心二楼办公用房进行了整体规划改造,设立了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窗口,同时为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事项单位入驻中心提供了办公场地,并落实了人员进驻;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目前,我县已经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在县政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和监管方式“四统一”,大大缩短了全流程审批时间。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100 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压缩至 40 个工作日以内;三是落实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按照省、市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第一批、第二批)要求,涉及我县20个重点领域、共18个子方案,对全县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不动产登记、纳税服务、政务服务等营商环境开展提升行动。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比一增”专项行动,即“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企业家培育、重大项目提升、创优营商环境提升”等5个行动,比创新、比创业、比创造,切实增强发展动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84 |
84 |
38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79 |
0 |
100924 |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3718 |
减218 |
15494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93 |
减98 |
1131 |
行政强制 |
197 |
减18 |
14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697 |
5564.1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36 |
7 |
2 |
0 |
1 |
0 |
4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4 |
6 |
2 |
0 |
1 |
0 |
3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 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 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 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 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 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 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36 |
7 |
2 |
0 |
1 |
0 |
4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有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一是公众和企业代表重大决策预先参与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结果信息公开多、过程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回应信息少;三是运用图解、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政策和解读文件方面还贯彻不到位,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大政府有关会议邀请公众代表参加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创新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体制机制,强化业务人员能力培养,加强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创新政策文件解读形式,提升网站和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完成政务公开机构调整。根据2019年5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2019年6月将政务公开职责从原先的县数管局调整至县政府办公室,并成立专门业务股室—政务公开室,确定1名副主任分管,并配备专兼职业务人员3名,加强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调度和指导力度。
(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调整。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组织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级各有关单位,依据2019年新版信息公开目录对原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新建国家基层试点成果推广应用栏目,充实相关信息,顺利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运用推广工作。
(三)推进政务公开向村务公开延伸。在全县22个乡镇(开发区)为民服务大厅建设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基础上,2019年全面将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向村(社区)延伸,各村利用舒城县先锋网村级网站平台和村级公告栏发布惠民政策、民生工程进展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