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舒城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所有应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布,2016年度共在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518条。除在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外,还通过舒城县发改委网站、微博、舒城县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发布信息,主要有:一是在规划计划方面,年初积极发布上年度总结和当年度工作要点,以及政务公开十二项制度;二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2月份公布单位财政和“三公”经费预算, 9月份公布上年度财政、“三公”经费、项目支出的决算;三是及时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及落实情况。
(二)公开形式。
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推动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标准化+政务”效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有效地促进了我委各项工作的开展,获得“舒城县2016年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致力于建设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特别将为民办事、方便群众办事的各类信息通过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舒城发改委门户网站、微博、行风政风在线等多个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
一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还需提速。
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仍需完善。
三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是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都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并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丰富网站专题专栏,充分发挥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通、便民利民的作用,广泛利用网站、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三是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政府工作的新要求,总结新经验,提出新办法,坚持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