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舒城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2020年度舒城县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科技局联系(地址:桃溪路130号;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124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县科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我局全年公开信息237条,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规划计划、重点工作落实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信息、财政资金、重点领域公开、精准扶贫、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六稳”“六保”专项工作等。
一是更新完善了单位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按月公开2020年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提高文件解读的质量,在文件发布的3个工作内做好解读工作,全年办理政协提案1件。二是单位班子成员有所变动、办公场所重新装修、单位二级机构职能有所变动,及时调整了人员信息、工作职能、门牌号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本单位承担的权限和职责。三是精准扶贫紧密结合科技工作,分别制定了科技扶贫2020年工作计划和帮扶村年度扶贫计划,并将全年扶贫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四是及时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全年共发布科技管理制度6项,项目实施情况12件(其中包括项目资金、项目申报、项目验收、项目立项),详细的公开了全年部门项目资金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布信息流程图、公开申请表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2020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因单位人员调动,我局实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本着“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管负责人—网站信息审核员—网站信息发布员”三级审核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了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局门户网站栏目,今年新增“六稳”“六保”专项工作栏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的年度重点任务,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政务信息隐私排查,确保信息高质量公开。二是认真对待整改工作,对上级网站检查、第三方监测等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内容公布在监督保障栏目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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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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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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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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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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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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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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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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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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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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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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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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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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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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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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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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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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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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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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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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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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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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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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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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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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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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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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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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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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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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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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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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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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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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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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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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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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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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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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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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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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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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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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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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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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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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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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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年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协调不到位。少数同志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各股室之间缺少联系和沟通。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今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业务交接较为仓促,政务信息公开录入偶有滞后现象的发生。三是科技管理和项目中公布的信息不够全面,有些可以公布的项目信息未能及时上传至政务公开网站,在时效性与全面性方面有待加强。改进的措施:一是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各股室负责人纳入领导小组成员中,强化各自的责任,及时汇总各股室的业务信息,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明确岗责,在人员分工文件中明确具体的经办人员,完成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建立局政务公开微信群,将各股室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上传至群文件,由政务公开经办人员汇总发布,确保科技管理和项目栏目中的信息全面完善。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多以文字解读的形式展示,缺乏图片和视频方面的解读。二是群众关心的政策回应方式较少,新媒体方面的影响力没有充分发挥。三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相关制度文件精神学习不够深入。改进的措施:一是创新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在以文字解读的同时,结合图片和视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出来。二是强化新媒体的作用,就群众关心的科技方面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年至少召开一次。三是通过培训、业务指导等方式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