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编制2020年度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模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0号;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0867)。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深入解读“六稳”“六保”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增加政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开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分工的不同,积极主动在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4条。其中:城乡规划类共105条;土地征收类共63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类共76条;矿业权出让类共16条;政策法规类共6条;财政预决算及财政资金使用类共15条;行政权力运行类共220条;重点领域公开类共238条;不动产登记类153条;“六稳”“六保”专项工作2条;其他各类信息共1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格式,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当事人答复,当事人对答复结果均表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我局定期开展政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熟知国家当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内容,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不断增强政务工作中的主动性、自觉性、持续性和创造性。二是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流程,严把审核关。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化运行。明确信息提供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等环节程序,强化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单位、股室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先审查、后公开”,同时经办人员也同步做好信息内容的接收、筛选、发布等工作,确保发布信息的规范、准确。三是加强软、硬件设备的安全防护。我局信息中心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例如对电脑终端安装防护软件;定期杀毒等等措施,有效防止网络攻击和病毒入侵,确保登录账号的安全、发布的信息内容不被篡改,有力保障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安全。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以及新形势变化情况,及时完善调整公开目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及时调整专题栏目设置,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舒秘2020〕42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布置,及时进行“两化”栏目设置,并及时完成本部门公开内容发布。
(五)监督保障:一是完善制度,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经办人员,保障工作力量。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及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二是做好规划,年初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将政务公开每个栏目的信息保障任务划分到具体股室、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政务信息得到及时有效的更新。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坚持监督形式多样化,我局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 |
0 |
44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 |
0 |
9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9 |
增75 |
25 |
|
行政强制 |
3 |
减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9.9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比如,部分股室在工作部署和信息传递上不够重视,信息传递滞后,导致更新不完整、不及时;信息更新的频率有待提高,信息格式编制不准,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内容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新媒体运用有待加强,政务微博等新形式平台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互动氛围不浓厚。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重视机制建设,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按长效工作来开展,形成一套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从主要分管领导到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以及涉及到的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是积极鼓励局机关工作人员多写信息,写出高质量信息,做好补差补缺。同时对发布的内容要加强审核,不仅内容要审核,形式同样要符合规范,要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指导,重点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按照规定格式编制信息,全面掌握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内容;
三是做好补差补缺。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还没有及时公开的政策及信息进行自查,及时完善相应栏目和相关内容。
四是加强宣传推广,办好局机关的自媒体,使其成为展示我局良好形象的一面窗户。
政务公开工作任重而道远,是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我单位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政务公开环境再做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