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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林业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信息来源: 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编制舒城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电子版可以在舒城县林业局信息平台下载。如果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舒城县林业局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8号集中办公区2楼;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292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舒城县林业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林业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本年度,我局结合林业实际工作和国家、省、市、县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积极主动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共公开发布662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8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2次,负责人解读2次,其他解读5次;主动回应24条、监督保障48条、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上线舒城县政风行风热线1次。并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格式统一规范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本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当事人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做好政务信息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并认真开展季度评测整改工作,反馈的问题件件有回应;三是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按照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安排,及时完善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准确发布我局政府信息,方便网络公开查询;二是按照国办要求,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做好目录规范、优化升级和内容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终审制。

    (五)监督保障。一是明确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局机关各股室工作的年终考核。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内容更新准确及时,运维管理安全有序。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定期自查机制,做到没问题时定期查,有问题时立马查、及时整改。加强网站读网频次,对网站普查评测报告和网站运维监测平台指出的表述不规范、错链等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三是要拓宽监督渠道,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制定社会评议制度,积极接受群众的监督。2022年我局没有出现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一直保持良好态势,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充实;二是涉及政策解读的内容解读的方式还不够新颖、形式还不够灵活。

    改进情况:一是要求业务经办人员,做好信息发布常态化管理,保证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发布。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改进政策解读服务,积极创新解读方式,采取图文、音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水平。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局各股室及具体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全局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确保全局人员熟悉公开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公开业务技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舒城县林业局

                                                2023年1月13日

    舒城县林业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舒城县林业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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