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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信息来源: 舒城县旅游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21〕1号)文件要求,编制2020年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旅游中心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城关镇春秋北路1号综合办公楼二楼;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969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认真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舒城县旅游方面政务信息,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中心通过县政府网站、抖音等平台,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旅游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旅游扶贫和舒城县旅游发展情况等。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发布数量32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政策解读3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专题旅游领域共发布信息230条,并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不断加强用权公开、旅游领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制度执行,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推动我中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向前。

    (二)依申请公开。我中心依托舒城县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栏目及安徽政务服务网网站收集依申请公开信息,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领导。我中心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明确信息公开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并指定1名办公室人员作为经办人员,具体负责网站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收集、上传等日常工作。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三审制”,中心各股室(所)统一将待公开的信息报送至办公室,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经审核后的信息报办公室主任复审及分管领导终审后方可公开。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细化政务公开目录事项标准,构建了重大决策、公众参与、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全链条覆盖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四)平台建设。一是梳理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结合“三定”方案、权责事项清单,完善信息发布要素。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开展的集中办公和培训活动,按照县级统一要求完成重点领域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专题内容编辑,进一步加大“乡村旅游”、“旅游市场监管”等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明确每个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的核心要素,严格落实公开时限。二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三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开通抖音号“@游舒城”,通过抖音平台发布舒城旅游信息,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做好安排。年初制定实施方案并做好人员安排,要求按照计划及时推进相关工作。二是按照问题清单加强整改。针对2019年度考评结果、2020年度县《考评指标体系》及本年度各季度网上监测反馈事项,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对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改落实、逐项完善并于监督保障公开。三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认真收集、听取群众评议监督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同时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增8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1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一些信息内容质量不高,存在“有就行”的思想误区。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务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内容,进一步推进我单位政务信息化建设。一是统一认识,规范程序。我中心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广大群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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