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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信息来源: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shucheng.gov.cn)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舒城县开发区古城北路中石化加油加气站隔壁,联系电话:0564-8666662,邮编:231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锚定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灾害救助核心职能,紧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任务,全面公开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动态、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等关键信息,全年依法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128 条。常态化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公开行政许可 9 条,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等高频事项;公开行政处罚 18 条,重点曝光无证经营危化品、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受理、办理、流转、审核等工作流程。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我局主动公开和“两化”目录,按照公开细则要素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经排查,2025年,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无涉密问题或泄露公民个人隐私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及时准确公开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急管理、预警信息等内容。今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文章688篇、通过专题报道、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延伸公开触角,提升公开效果和影响力。

    (四)监督保障

    针对市、县级监测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经常性的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纠自查,及时将整改清单在监督保障栏目进行公开。今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次政务公开季度推进会及专题培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存在问题,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力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地进行了整改,一、加强信息发布。对于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发布。二、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提醒各股室人员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并由政务公开经办人员整理信息后进行公开,协调推进责任落实。

    2025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人员力量不足,一人对应多岗位,公开力量薄弱;二是局机关各股室参与政务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手,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业务的学习,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通过任务细化和责任明确,切实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协调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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