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张母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舒城县张母桥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做法和特点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镇组织委员李桂菊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年召开专题会议2次,在全体镇村干部大会上专门组织学习了《条例》,镇党委书记任少东对政务公开工作从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培训体系、考评体系建设等方面作了重要批示。建立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制定责任清单,对各职能站所统一进行安排,进一步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发布长效机制。年初,围绕张母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到13个站所办和14个村街。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村务公开网、公开栏查阅点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0余条信息,其中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1213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58条,线下公开栏公开1000余条。
二是做好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持续跟进解读。下设“上级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3个子栏目,针对出台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及时通过专栏公开解读信息,并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今年解读本级政府文件7条,发布上级政策解读文件61条。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对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社会救助、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等群众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全区共发布回应关切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85条,其中意见征求 5 次、民意反馈 13 条、人大建议17件。
四是围绕资金及时公开民生工程、危房改造、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惠农补贴亲测表,通过政务公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了惠民资金政策和资金发放清册240多条,并同步通过镇公开栏进行书面公开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采购预算、“三公”经费、扶贫专项资金动向,增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农收费部门收费行为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回复的法律意识、协调意识和时间意识,确保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努力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20年张母桥镇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认真答复,在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办理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流程。为促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资料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按照“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信息“三级”审批制度,普通信息先由办公室负责人初审,再由分管领导组织委员复审后发布,重大信息经书记、镇长审批后发布。二是定期摸排整改。严格按照第三方监测问题,每季度进行整改,并对常见问题主动进行摸排,对网站上重复、无关紧要、过期失效等计80余条信息进行了清除,全年整改问题70余个,涉及135条问题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创新公开平台上,一是提升现场公开水平。每个街道、村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办事大厅查阅点都配备政务公开信息查阅点,加强网站硬件、内容和运行管理,给予公众便捷、高效的查阅体验。高标准打造镇村便民服务大厅,做到为民服务中心进驻率100%,规范化率达100%,在便民大厅设置事项理流程并张贴办事指南。二是利用传统的公开栏、墙公开形式,按月及时公开政策及政策解读、财政专项资金清册、民生工程情况、财务公开等。三是科学利用新媒体。在“张母桥信息发布”微信平台推送政府重要决策、重要工作进展等公众关注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深入开展新修订的《条例》和《办法》学习贯彻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题工作,每季度认真及时整改市、县反馈的第三方测评问题,并做到主动摸排,举一反三。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将政务公开纳入综合考评,注重掌握各单位日常工作推进情况,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评相结合,形成广参与、多维度的全方位考评体系。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0 |
1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7 |
0 |
30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 |
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虽然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也取得了质的飞跃,但与省市县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站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新修订《条例》的理解不够透彻,未能树牢“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意识,且人员变动频率高,常常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推,动—动”的局面。
二是重点内容公开不全面。部分站所没有按照每年编制的政务公开工作要 点要求公开重点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办理流程等信息公开不够全面详实。
三是信息公开实用性有待提高。部分单位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条例》的学习培训力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站所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深入推进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配齐力量,补足短板。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着力补短板、 强弱项,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务服务能力等各方面争取新突破,进一步 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三)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各站所办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母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