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地址:舒城县杭埠镇街道,电话:0564-8035005,邮编:23132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积极打造舒城金三角、六安桥头堡、合肥后花园”的总目标,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镇信息公开纵深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镇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知、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形式、程序等,确保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依托舒城县人民政府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2019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026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44篇,惠民资金政策和补贴发放清册280多条。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次。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为提升全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拟定了公示公开清单。重点公开了以下几方面内容:镇党委成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各办公室办事程序等情况;杭埠镇工作动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年度工作计划、政府工作报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务的活动情况等。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9号)的要求,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下,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即时调整我镇门户网站栏目,结合我镇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和公开栏内容。三是高标准打造镇村便民服务大厅。在便民大厅设置事项理流程,并张贴办事指南,放置政策解读明白卡。镇、村两级均在便民大厅设置1台查询电脑,设置“政务公开电脑查询点”标志牌,方面群众查询各类政务公开事项。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2019年我镇调整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紧紧扭住瓶颈制约不放,抓住重点关键研究思考,坚持新老问题一起解决,共性个性同时发力。二是加强我镇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出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公开考核等制度,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信息公开全方位发布,全流程监管,全过程考核。三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细化宣贯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新《条例》修订七大亮点,在门户网站开设宣传专栏,即时链接解读文件材料,并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电子大屏滚动播放,进行持续、集中推送,引导群众了解关注新《条例》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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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7 |
0 |
64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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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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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74.8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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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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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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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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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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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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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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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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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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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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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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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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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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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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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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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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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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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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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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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近一年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公开渠道、途径还比较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网络在便捷性和互动性方面还有待增强。
(二)改进情况
针对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我镇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有效的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照考评体系,梳理公开事项,扩大信息渠道,定期收集、上传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热点内容的公开,增加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以群众的角度审视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内容让群众一目了然,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加大“真公开”的力度,重点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规范公开。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将监督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每月定期加强政务公开网站自我检测力度,对自查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被县通报公开内容不到位的站所进行通报,进一步督促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力求不断改进工作。
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和培训。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埠镇2019年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