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舒城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 号)要求,由安徽省舒城经济开发区编制。全文包括:2019 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6 项内容。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19 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http://www.shucheng.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bf2d16cb49430e63bc87f4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汤池路6号;联系电话:0564-86655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们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在努力拓宽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的同时,重点狠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公开:
(1)主动公开上级方针、政策和决策。上级政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一年来,我们对粮食直补、粮种补贴、降低农业税率等一系列保护粮食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通过公众号、文件、公开栏、公开信等形式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层层公开、广泛公开,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同时,我们还对本区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重点基本建设、重要工作开展等乡内决策情况全面公开,促进了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2)主动做好村(居)务公开。始终围绕落实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做文章,不断开拓创新。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内容。重点狠抓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农民负担费用公开,土地征用补偿公开,计生指标公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公开,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公开。其各村(社区)设立一个固定的永久性村务公开栏,并通过村(社区)先锋网-党务村务公开栏目形式进行公开。
(3)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一年来,我们对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疑虑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例如对土地征用、房屋征收、招投标领域等主动进行全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19年我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区成立了以区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管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各站所负责人督促抓,党政办协调抓,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抓,多部门联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了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建设,稳定了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保证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并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四)公开平台建设
要求各村(社区)设立为民服务中心大厅,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通过大厅及时办理党务村务、脱贫攻坚、人社、退役军人事务、民政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业务,规范化率达100%。同时,在各村(社区)为民大厅设置事项理流程,并张贴办事指南。为方面群众查询各类政务公开事项,各为民大厅专门设置查询专用电脑1台,将政务信息公开、村(社区)先锋网党务村务公开栏目置于电脑桌面,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标志牌,。基本构筑起了全乡政务公开网络,使政务公开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了我区各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
(五)监督保障
今年,我区对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了督查力度,全年组织督查4次。区政务公开办定期对各单位公开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和统计结果反馈到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实行季度通报,对后进单位和公开质量不高单位,由分管负责人督促整改,必要时,由区主要负责人对后进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区村齐抓共管,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
按照新《条例》和文件的要求,组织召开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学习会,会议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就此次修订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各站所办、村(社区)都是政务公开信息产生的主体、公开的主体,明确专人负责,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政务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上真抓实干,对每天的大量政务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公开,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真正打造一个让社会公众信得过的法治阳光政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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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8 |
0 |
35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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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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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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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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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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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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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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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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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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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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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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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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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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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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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少数部门、单位、个人对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认识不足,部分信息公开不全面;二是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少数部门、单位、个人对政务公开还存在一定顾虑,不敢全面公开,如财政专项资金,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有些专项资金未及时公开;三是我区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稳定,且工作人员一般是身兼数职,任务繁重,不能做到专精,工作出现滞后。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二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公开决策部署,确定人员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监督,以此方式提升相关站所的责任意识。三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开工作,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内容,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好,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