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适应汤池镇社会经济发展及规划管理的需要,指导镇区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村镇规划标准》,特编制《舒城县汤池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汤池镇域是指汤池镇行政区划所辖范围;汤池镇区是指本规划的城镇建成区以及城镇基础设施覆盖的区域。
第三条 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必须遵循本规划的有关条文。
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针对实际,又适当超前,确定合理的发展目标原则和方法,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将“青山、绿水、富民”有机结合,发展“生态型经济”。
第五条 规划原则
⒈城乡一体化原则
⒉可持续发展原则
⒊弹性原则
⒋节约原则
⒌近、远期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第七条 战略思想
坚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综合竞争力为中心,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以农业为基础,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发展规模经济,促进产业协调发展,促进城镇化的有序推进,重视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居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全面推进社会进步。
第八条 战略目标
到规划期末,力争把汤池镇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备,村镇布局合理,城镇功能齐全,经济社会繁荣、环境景观优美的现代化城镇。依托万佛湖旅游区,充分利用良好的环境、区位和资源条件,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型农业、休闲旅游业,成为周边大中城市(合肥、六安、安庆、桐城)生态观光旅游基地和万佛湖旅游区的副食品基地。加强环境保护,提高环境质量,注重生态建设,建立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及区域城镇化水平相适应的村镇体系,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九条 产业发展定位
⒈农业发展
近期坚持“依托城镇,发展农村,服务城镇,富裕农民”的发展方针,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通过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使农业向生态型农业过渡。
中远期大力发展三高农业、生态型农业,建设成为万佛湖旅游区的农副产品供应基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区,在较大区域内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与区位优势,重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并引导农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建立生态型的现代农业体系。
⒉工业发展
镇域工业向舒河公路沿线集中,大力发展以旅游市场为导向的绿色食品、旅游纪念品等加工业,同时发展面向大中城市的高附加值的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
⒊第三产业发展
以旅游业的发展为切机,稳步发展商贸、交通、餐饮、娱乐等传统第三产业,将中心镇区段建成集休闲、游览、娱乐、购物为一体的旅游接待基地;同时建立物资市场、工业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建设一批游乐园、酒店、宾馆,要有一所具有星级水准的酒店。配合城镇综合功能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环境创新等,全面发展生产服务、生活服务、生态服务产业。
第十条 经济区划分与产业布局
⒈西北部经济区
以生态农业和旅游业为主。
⒉中部经济区
为镇域二、三产业聚集区,以旅游业、商业服务业和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
⒊东南部经济区
以生态旅游业和特色林业为主。
第十一条 村镇体系规划指导思想
重点发展中心镇区,培养增长极核,强化中心镇区的职能和作用,使其逐步发展成为现代化的小城镇;逐步完善镇域村镇体系,采取适当并迁的手段,形成合理的规模,逐步建立合理的居民点体系,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强化对外交通联系;统一布置主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二条 镇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到规划期末,汤池镇域总人口为5.8万人,其中汤池镇镇区1.8万人。
城镇化水平达到30-40%。
第十三条 村镇体系等级结构
在规划期内,村镇体系将仍然呈现出鲜明的“镇区--中心村--一般行政村--基层村”四级结构特征。
1.一级:镇区1个——汤池镇镇区
2.二级:中心村5个——分别为三江、姚河、茶亭、刘河、毛岭。
3.三级:一般行政村20个,分别为黄巢、铁铺、康冲、方畈、阳山、郭河、胡畈、石牌、郭洼、谭岭、油坊、城冲、中社、王河、龙眠、镜石、常院、大岭、磨元、金盆。
4.四级:基层村,镇域内分散布置。
第十四条 村镇体系规模结构:见表2.2.1。
表2-1 村镇体系规模结构一览表
村镇规模分级 |
数量 |
人口规模 |
村镇名称 |
|
镇域中心镇区 |
1个 |
2.0-2.5万人 |
汤池镇区(含沙埂街道) |
|
中心村 |
5个 |
2个 |
1500人以上 |
姚河村、茶亭村 |
3个 |
1000-1500人 |
毛岭村、刘河村、三江村 |
||
一般行政村 |
20个 |
500-1000人 |
黄巢、铁铺、康冲、 方畈、阳山、郭河、 胡畈、石牌、郭洼、 谭岭、油坊、城冲、 王河、中社、龙眠、 镜石、常院、大岭、 磨元、金盆 |
|
基层村 |
-- |
<500人 |
镇域内分散布置 |
第十五条 村镇体系功能结构(职能结构)
1.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重点发展休闲旅游业、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适当发展无污染工业。
沙埂街道:镇域次中心,以乡镇工业为主。
2.中心村:村委会所在地,本行政村内较大型的居民点,为旅游发展和农村加工业生产提供服务,同时也是为本村及周围乡村居民生产和生活提供服务的农村中心服务点。
3.一般行政村
村委会所在地,本行政村内较大型的居民点,主要为本村居民生产和生活提供服务的农村基层服务点。以生态农业和生态林业为主。
4.基层村: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第十六条 村镇体系空间布局结构
乡域村镇体系形成“一核、二轴、五点、一环”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核”:一个核心,中心镇区。
“二轴”:二条轴线,主轴:舒河公路,次轴:旅游公路(镇区至三江码头)。
“五点”:五个重点,中心村:三江、毛岭、姚河、刘河、茶亭。
“一环”:镇域环形公路,是镇--村,村--村之间的经济联系纽带。
第十七条 本次规划将汤池镇区和鲁畈村、汤池村、九椏村、留览、西河、沙埂六个行政村全部管辖范围划定为城镇规划区,面积24.55平方公里。
第十八条 城镇性质
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旅游业和商业服务业为主的旅游休闲型城镇。
第十九条 城镇规模
⒈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人口规模0.8万人。
远期(2020年)人口规模2万人。
⒉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为86.9公顷,人均108平方米。
远期为182.8公顷,人均91.4平方米。
第二十条 镇区用地发展方向
北规划近期用地拓展依托现状建成区附近、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区域向外拓展,适当向南局部拓展,主要用地发展方向:依托城镇中心区向北拓展。规划远期重点沿发展主轴(滨河路)向东西拓展空间,以完善城镇结构,形成良好的多组团的带状城镇形态。
第二十一条 规划布局结构
1.城镇建设发展用地整体布局结构: 由于中心镇区(汤池,下同)城镇建设发展用地有限,规划将沙埂作为中心镇区的发展备用地,将不适宜在中心镇区布置的用地(主要为工业企业项目用地)安排在沙埂区,形成主次分明“一城二区”的哑铃形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2.中心镇区用地布局结构:形成“一轴、两区、三组团”的规划结构。
一轴:以滨河路为城市空间拓展轴。
两区:南片主城区、北片政务文化区。
三组团区:东、西、北三个组团。各类用地比例详见表3-1(中心镇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3.沙埂区用地布局结构:
依托现有基础,沿舒河公路发展形成工业区,沿龙潭河西岸向南发展形成生活区。布局结构为“T”形块状形态。沙埂区规划总人口5500人,建设总用地56.5公顷。具体用地安排参见沙埂区用地布局规划图,各类用地比例详见表3-2(沙埂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1.53公顷,占中心镇区建设用地的22.7%。
新建居住用地及改建居住用地,体现“以人为本”的规划设计思想,充分考虑人与环境的关系,建设宜人的生活环境,这是改善城市居住环境的必然要求。为此提出以下居住环境控制要求:
新旧区建设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住宅日照标准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
⒋中小学设置
保留北部现有中小学,用地规模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扩大。规划新增一所小学。南部小学搬迁到规划新建的小学。
规划工业用地11.0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6.0%。
规划在镇区西部集中布置一片工业区,在镇南结合舒河公路布置一块工业用地,主要为农副产品深加工、旅游工艺品等,远期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附加值高的新兴企业。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63.84公顷,公共设施用地占建设用地的34.9%。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用地总面积为4.1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2%。
规划行政中心迁移至北部,汤池河沿岸,与文化设施结合布置,形成政务文化新区。该区域交通方便,依山临水,景观视野开阔,易于形成景观,能够突出展现汤池新形象。
2.商业金融用地: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6.63公顷,占镇建设用地9.1%。
规划主要为拉动汤池镇的商业、金融活力,把商业金融集中布局在温泉大道和滨河南路交叉口东南部三角形区域内,逐步建立中心商业区,提高其地域商业金融中心功能。
3.教育科研设计用地: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1.4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6.3%。
规划在现中学东侧新增一处科研用地,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职业教育、科技咨询和科普教育的基地。
4.医疗卫生用地: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1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0.6%。
规划新增一处医疗设施用地,现汤池中心卫生院搬迁至规划用地内,提高设施等级,完善医疗保健服务网络,作为全镇的医疗服务中心,原有用地作为旅游发展用地。
5.文化娱乐用地: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2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0.7%。
规划新增文化娱乐用地结合政府办公用地布置,以安排图书馆、展览馆、文化活动与表演场所为主,建成全镇的文化中心。
仓储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4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8%。
结合工业用地和对外交通,规划两处仓储用地,一处位于工业区内,作为工业专用仓库和城镇储备仓库用地;一处位于镇南舒河公路和南环路交叉口附近,作为中转仓库用地,结合工业用地布置,形成区域物流中心。
第二十六条 旅游发展用地:总面积为27.4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5.0%。
第二十七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用地总面积为3.2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8%。
保留现有电信营业部改建为邮电支局;新建一座110kv变电所;新建一座消防站。
规划用地平衡表详见表3.4.1
表3-1 中心镇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
用地代号 |
用地名称 |
面积(公顷) |
占建设用地 百分比(%) |
||
1 |
R |
居住用地 |
41.53 |
22.7 |
|
|
2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63.84 |
34.9 |
|
|
其 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4.11 |
2.2 |
|
||
商业金融服务用地 |
16.63 |
9.1 |
|
|||
市场用地 |
1.86 |
1.0 |
|
|||
文化娱乐用地 |
1.21 |
0.7 |
|
|||
旅游发展用地 |
27.47 |
15.0 |
|
|||
医疗卫生用地 |
1.16 |
0.6 |
|
|||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
11.46 |
6.3 |
|
|||
3 |
M |
工业用地 |
11.04 |
6.0 |
|
|
4 |
W |
仓储用地 |
1.44 |
0.8 |
|
|
5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6.19 |
3.4 |
|
|
6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25.22 |
13.8 |
|
|
7 |
U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3.29 |
1.8 |
|
|
8 |
G |
绿地 |
30.12 |
16.5 |
|
|
其中 |
公共绿地 |
13.34 |
7.3 |
|
||
9 |
D |
特殊用地 |
|
|
|
|
合计 |
规划建设总用地 |
182.8 |
100.00 |
|
表3-2 沙埂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
用地代号 |
用地名称 |
面积(公顷) |
占建设用地 百分比(%) |
|
1 |
R |
居住用地 |
15.76 |
27.9 |
|
2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9.23 |
16.3 |
|
3 |
M |
工业用地 |
13.98 |
24.7 |
|
4 |
W |
仓储用地 |
1.85 |
3.3 |
|
5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2.32 |
4.1 |
|
6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6.78 |
12.5 |
|
7 |
U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0.85 |
1.5 |
|
8 |
G |
绿化用地 |
5.73 |
10.1 |
|
9 |
D |
特殊用地 |
|
|
|
合计 |
规划建设总用地 |
56.5 |
100.00 |
第二十九条 过境公路:规划温泉大道、滨河路和南北环路主要对外交通联系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40米,沿路建筑后退红线不得小于5米,两侧绿化带宽度保持在10米。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总面积为6.1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4%。
第三十条 镇区路网形成“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道路体系。道路铺装率规划要求达90%以上。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总面积为25.2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3.8%。
第三十一条 表4.1《镇区规划道路规划一览表》。
表4.1 镇区规划道路规划一览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红线宽度 (M) |
道路长度 (M) |
道路性质 |
断面形式 |
|
1 |
园林路 |
40 |
1595 |
主干道 |
一块板 |
8+24+8 |
2 |
温泉大道 |
40 |
1394 |
主干道 |
一块板 |
8+24+8 |
3 |
滨河北路 |
15 |
2870 |
主干道 |
一块板 |
3+9+3 |
4 |
滨河南路 |
15 |
3239 |
主干道 |
一块板 |
3+9+3 |
5 |
新汤路 |
24 |
867 |
主干道 |
一块板 |
4.5+15+4.5 |
6 |
康居路 |
24 |
657 |
主干道 |
一块板 |
4.5+15+4.5 |
7 |
南环路 |
24 |
1648 |
主干道 |
一块板 |
4.5+15+4.5 |
8 |
北环路 |
15 |
1652 |
次干道 |
一块板 |
3+12+3 |
9 |
建汤路 |
15 |
990 |
次干道 |
一块板 |
3+9+3 |
10 |
兴农路 |
18 |
542 |
次干道 |
一块板 |
3+12+3 |
11 |
龙眠路 |
18 |
444 |
次干道 |
一块板 |
3+12+3 |
12 |
安居路 |
15 |
427 |
次干道 |
一块板 |
3+9+3 |
13 |
阳山路 |
15 |
683 |
次干道 |
一块板 |
3+9+3 |
14 |
留览路 |
18 |
1064 |
次干道 |
一块板 |
3+12+3 |
15 |
康冲路 |
15 |
223 |
次干道 |
一块板 |
3+9+3 |
16 |
铁铺路 |
18 |
1171 |
次干道 |
一块板 |
3+12+3 |
17 |
茶亭路 |
18 |
338 |
次干道 |
一块板 |
3+12+3 |
18 |
西河路 |
18 |
504 |
次干道 |
一块板 |
3+12+3 |
19 |
大岭路 |
18 |
389 |
次干道 |
一块板 |
3+12+3 |
20 |
黄巢路 |
15 |
194 |
支路 |
一块板 |
3+9+3 |
21 |
振业路 |
12 |
822 |
支路 |
一块板 |
2.5+7+2.5 |
续前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红线宽度 (M) |
道路长度 (M) |
道路性质 |
断面形式 |
|
22 |
姚河路 |
15 |
244 |
支路 |
一块板 |
3+9+3 |
23 |
鲁畈路 |
15 |
1082 |
支路 |
一块板 |
3+9+3 |
24 |
郭河路 |
12 |
182 |
支路 |
一块板 |
2.5+7+2.5 |
25 |
中社路 |
12 |
179 |
支路 |
一块板 |
2.5+7+2.5 |
26 |
郭洼路 |
12 |
124 |
支路 |
一块板 |
2.5+7+2.5 |
27 |
镜石路 |
15 |
331 |
支路 |
一块板 |
3+9+3 |
28 |
金盆路 |
15 |
327 |
支路 |
一块板 |
3+9+3 |
29 |
九桠路 |
12 |
1009 |
支路 |
一块板 |
2.5+7+2.5 |
30 |
常院路 |
15 |
178 |
支路 |
一块板 |
3+9+3 |
31 |
王河路 |
12 |
190 |
支路 |
一块板 |
2.5+7+2.5 |
32 |
磨元路 |
15 |
233 |
支路 |
一块板 |
3+9+3 |
33 |
毛岭路 |
15 |
172 |
支路 |
一块板 |
3+9+3 |
34 |
三江路 |
15 |
565 |
支路 |
一块板 |
3+9+3 |
35 |
谭岭路 |
12 |
194 |
支路 |
一块板 |
2.5+7+2.5 |
36 |
城冲路 |
12 |
213 |
支路 |
一块板 |
2.5+7+2.5 |
37 |
胡畈路 |
15 |
227 |
支路 |
一块板 |
3+9+3 |
38 |
兴业路 |
15 |
564 |
支路 |
一块板 |
3+9+3 |
39 |
兴商路 |
9 |
353 |
支路 |
一块板 |
3+5+2 |
40 |
民航路 |
12 |
405 |
支路 |
一块板 |
2.5+7+2.5 |
41 |
石牌路 |
15 |
289 |
支路 |
一块板 |
3+9+3 |
第三十二条 规划新建一座中短途客运站,位于温泉大道和滨河北路交叉口西北侧。
第三十三条 规划在镇区对外交通出入口和各功能区出入口附近,车流集中的公共建筑附近,布置7处公共停车场。
第三十四条 规划在主要景观节点、重要公共建筑、人流集中区域,结合绿地和道路,共布置3处广场。
第三十五条 规划在镇区北片设公交站场1处。
⒈要充分利用水系、丘陵等自然条件的优势,综合考虑,合理安排城镇绿地系统。
⒉除集中的公共绿地外,在各功能组团及片区内,要加强普遍绿化。
3. 根据现状自然条件,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置生产防护绿地,以及方便居民使用的公共绿地,体现公共绿化的均好性。
第三十七条 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分为3个层次,即适合于城镇地理环境特点的生态园林区,依托河流等自然条件和道路所形成的带状绿化和城镇契状和块状绿地。
1.绿化框架:通过疏浚、整理、拓宽河道,培植两岸绿化,加强道路绿化,形成带状绿化构架。沿河设游憩步行系统,镇区河流两岸绿化带宽度原则要求保持在20米。
城镇交通性干道两侧原则要求建设10-15米的防护绿地。
强调绿化环境的塑造和公共绿地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河流、水系和植被,采用点(各级、各类公园)、线(道路带状绿化、滨河绿带、防护绿带)、面(各类地块和建成区外围山体、水系的普谝绿化)有机结合,绿化与水体有机结合的方法创造富有特色的城镇绿色空间。
2.公共绿地
(1)锲状公共绿地
城北公园:位于镇区北部,紧临汤池河水系,以自然山体为主,建设应保持其生态特色。并通过水系绿色廊道保证该公园与外部自然环境的联系。
城南公园:在镇区南部,以自然山体为主,建设应保持其生态特色,通过道路绿化,与滨河绿带相联系,将镇区外围山体绿化引入镇区。
镇区外围各旅游发展用地:在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与旅游相关内容的开发。建筑应低密度布置,以传统风格为宜。
(2)块状公共绿地
城中公园:布置在镇区中部,与古街区相接,利用小山岗地形建设。
城东北旅游发展用地:进行与旅游相关内容的开发。建筑应低密度布置,以传统风格为宜。
城中旅游发展用地:以民航温泉度假区为基础,沿民航路向北延伸至新汤路(北大街)和古街区,形成以温泉开发为主的休疗养度假区,建筑应低密度布置,以传统风格为宜
按照国家相关指标配置绿地,强调居住区内的小公园和小游园的建设。
3.防护绿地
规划的防护绿地包括高压线走廊防护绿地、城镇主要公路两侧防护绿地、工业区与其他用地之间的防护绿地等
第三十八条 规划加强镇区公园、中心广场等标志物的建设,以形成镇区景观视觉焦点和中心。沿镇区河流北岸建设宽20m的带状绿地。
第三十九条 大气环境保护
⒈大气保护区:规划建设地区均为一级大气保护区。
⒉保护措施
改变能源结构,逐步实现居民生活燃气化、电气化。
加强绿化和生态植被的保护,城镇交通性道路两侧设置绿化隔离带。
完善过境交通和镇区道路系统,交通工具安装废气净化设备,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以SO2和TSP作为控制因子,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对其它生活废气,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实行浓度控制。
第四十条 噪声控制规划
加强交通干道两侧绿化建设,有效降低交通噪声;
加强对机动车辆和建筑施工场地的管理,减少交通和施工噪音。
噪声控制标准见表6-1。
表6-1 噪声控制标准 单位:分贝
地段 |
白天平均噪声 |
夜间平均噪声 |
旅游用地、公共绿地 |
45 |
30 |
居住区 |
50 |
40 |
工业区 |
55 |
45 |
商业区 |
65 |
55 |
交通干道 |
70 |
55 |
第四十一条 水环境保护
沿河、沟渠两侧均要重点绿化。严禁污水直接排入河渠水体。
根据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规划将汤池镇域均作为Ⅱ类水环境保护区。
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汤池河。
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Ⅱ类水体外所有地面水水域。。
第四十二条 固体废弃物控制规划
严格控制有害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
统筹安排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泥、农副业弃物等)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 环境卫生规划
垃圾的收集做到容器化、分类化,道路的机械清扫率达到80%,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并力争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大于70米,在新建居住区内,每四幢住宅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生活垃圾容器间。
废物箱一般商业大街间隔25-50米设一个,交通干道间隔50-80米设一个,一般道路间隔80~100米设一个。
公共厕所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城市干道每300-500米间隔设置一座,一般道路每800米间隔设置一座。镇区按不大于3000人设一座。规划远期设置公厕9座。
在主要道路上结合公安消防栓作为环卫洒水供水器。设置间隔:主干道、商业街为700-1000米,其它道路为1200-1500米,具体位置与消防队、自来水公司商定。
规划以建小型机械化集装箱式垃圾转运站为主,每座服务面积0.5平方公里,每座用地面积100-200平方米。近期设置垃圾中转站2座,远期5座。
结合垃圾转运站、公厕等,共设置5个环卫工人作息点。
镇区规划设置1座环卫管理所,结合镇区公共服务用地设置。
⒈消防站布局按照报警5分钟能到达责任区边缘要求,规划消防站一座,装备消防车辆1~2辆,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左右,达到三级消防站水平。
⒉规划采用生活——生产——消防统一的供水系统,承担有消防任务的给水管径不少于ф150毫米;沿城镇主、次干道按间距120米设置消防栓;支路和居住小区内部道路的消防栓间距不得大于140米。
⒊消防通道间距为150-200米,消防道宽度不小于4米,一般按6米设置,街巷道路无断头路,居住小区及单位内部支路尽可能设回车场;沿街建筑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应设穿过建筑的消防通道。
至2020年,规划汤池河按20年一遇的洪水设防,结合中心镇的绿地系统,规划在汤池河大堤外侧布置了防洪绿化带,防护堤内现有的建筑物拆除另建,以保障大堤的安全和提高行洪能力。
汤池镇基本烈度为6度,一般工业及民用工程按基本烈度设防,交通、通讯、供电、供水、液化气供应、医疗卫生、消防、粮食等城镇生命线工程按基本烈度提高一度采取防震措施。
要求镇区人口密度应控制在1万人/平方公里以下,建筑密度应控制在25%以内,并要符合避震疏散场地的要求。
避震疏散规划按就近、安全、方便的疏散原则,疏散半径0.3-0.5公里。避震场所布局主要是广场、公园、操场用地,这些空地的有效面积之和应大于人均疏散占地面积1平方米。禁止停车场、广场和绿化用地挪作他用,严禁在镇区内设置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仓库,以免发生次生灾害。主要疏散通道为温泉大道、滨河路等。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战时留驻人口按总人口的30%计为12900人,按人均1.2平方米人防工程面积计算。
1.水源:城镇用水水源采用汤池河水和地下水。
2.规划给水管网布局采用环状加枝状的供水系统。供水干管以环状布置为主,可保障给水水压,提高供水可靠性;供水支管以枝状布置为主。
第四十九条 排水工程规划
⒈排水体制:规划建成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⒉雨水工程规划
根据地形、水系,合理划分雨水分区,使雨水能就近排入水体。
根据地形条件,采取高水高排,低水低排。
⒊污水工程规划
汤池镇区污水管网系统根据地势,经截流进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截流干管沿汤池河二岸道路敷设,污水干管布局到各个组团,污水支管延伸到各地块。
⒈变电站建设
规划新建一座110千伏汤池变电所,由晓天110KV变电所,直接引入110KV线路,沿舒河公路架设。规划电网采用的电压等级为110KV、10KV。
⒉电网规划
规划汤池镇区的电力线路主要为10千伏配电线路,以及低压配电线380伏和220伏两种。镇区内以10千伏线路引至各个组团, 10千伏线路主要沿城镇道路敷设,近期架空,远期进行地沟埋设电缆。各街区内用户则以380伏和220伏电路为主。。
原则道路东、南侧为电力线路走廊,前期可架空,后期视财力和负荷情况逐步转入地下采用电缆敷设。
近期采用罐装液化气站的供气方式,远期接入西气东输天燃气干线管网。规划在镇区北部350M,沿舒河公路西侧,新建一座天然气储备站。镇区燃气管网采用中、低压地下燃气管网,中压主干管形成环状,以保证输气的可靠性。管道按照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敷设。
第五十二条 邮政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将现电信营业部扩建为邮电支局,作为全镇和周边乡镇的邮政、通信服务中心,原有邮政支局改为邮政所或邮政代办点。结合居住区设置邮政代办网点,在学校、机关、大的企事业单位,利用社会力量办理邮政业务。同时大力发展报亭、信报箱群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读书看报的要求。
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规划实现光缆至居住小区,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有线电视终端入户率100%,并实现计算机用户管理与控制。
⒈近期建设是实施总体规划的关键步骤,应注意与总体布局协调统一;
⒉集中开发为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⒊在进行新区开发的同时,对老区进行更新、改造。
近期镇区人口规模为0.8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86.9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108平方米/人。
1、道路交通工程
(1)完善成温泉大道路(舒河公路镇区段)的绿化和道路辅助设施建设,规划道路红线宽40米,形成良好的道路景观和门户形象。
(2)完成镇区内部规划新建道路建设,以此促进镇区用地的拓展。
(3)完成镇区道路网拓宽改造工程,加强与镇区周边的道路联系,初步形成较完整的道路网骨架。
2、工业用地
(1)完成镇西工业组团和镇南工业用地近期的开发建设。
(2)进行镇内零星企业的调整改造工作。对镇内效益不好,有环境污染的企业实行“关、转、停”,鼓励企业兼并。新增工业企业要入区入园。
3、生活居住用地
(1)改建和整治镇区旧居民区,改善居住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
(2)近期新开发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汤池河沿岸南侧,初步形成完整的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
4、公共服务设施
(1)在镇区北部,沿舒河公路建设大型综合性市场。
(2)结合滨河南路(现北大街,环岛以东)改造,提升公共建筑质量,形成一条主商业街。
(3)初步形成商业中心,主要包括小商品市场、商业步行街区、特色餐饮等商业服务设施项目。
(4)完善中小学配套设施。
(5)近期完成政府搬迁工作。
(6)在北区结合政府办公用地新建文化娱乐设施。
5、园林绿化建设
(1)初步完成镇心区西北部的公园建设。
(2)完成滨河路的绿化景观带建设。
6、旅游发展用地规划
完成镇区温泉资源开发的前期拆迁安置,初步形成温泉休疗养度假中心。镇区北部和东部的旅游发展用地要完成旅游项目的确定和招商引资工作。
7、市政工程设施
(1)新建水厂,改造镇区的供水管网。
(2)完善镇区排水管渠设施建设。
(3)新建110KV变电所。
(4)新建一座消防站。
(5)初步完成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8、环保环卫设施
(1)在镇区新建公厕3座,改建原有公厕,实行自动冲洗、专人管理。
(2)在镇区建小型垃圾中转站2座,每座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建设,逐步完善老镇区基础设施。
第五十六条 镇区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表9-1 镇区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
用地代号 |
用地名称 |
面积(公顷) |
占建设用地 百分比(%) |
||
1 |
R |
居住用地 |
21.07 |
24.2 |
|
|
2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28.44 |
32.7 |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3.28 |
3.8 |
|
||
商业金融服务用地 |
10.41 |
11.9 |
|
|||
市场用地 |
1.86 |
2.1 |
|
|||
文化娱乐用地 |
0.98 |
1.1 |
|
|||
旅游发展用地 |
3.88 |
4.5 |
|
|||
医疗卫生用地 |
0.94 |
1.1 |
|
|||
教育用地 |
7.09 |
8.2 |
|
|||
3 |
M |
工业用地 |
13.78 |
15.8 |
|
|
4 |
W |
仓储用地 |
1.45 |
1.7 |
|
|
5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3.47 |
40 |
|
|
6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8.78 |
10.1 |
|
|
7 |
U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1.71 |
1.9 |
|
|
8 |
G |
绿地 |
11.05 |
9.6 |
|
|
其中 |
公共绿地 |
5.65 |
6.5 |
|
||
9 |
D |
特殊用地 |
|
|
|
|
合计 |
近期建设总用地 |
86.90 |
100.00 |
|
第五十七条 确立城镇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划一经批准就应在公示后执行。
第五十八条 加强城镇规划管理的严肃性,严格管理建设项目,明确规划的审批、修改的办法和程序。
第五十九条 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结合汤池镇实际情况,制定奖惩措施,促进规划的实施。
第六十条 对近期建设开发的用地,必须进行详细规划。处理好与相邻用地的关系,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才能开展施工设计与建设,以保证总体规划的实施。
第六十一条 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提供各项优惠政策和就业岗位,吸引农民进镇,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第六十二条 提高规划的宣传力度,增强村镇居民规划意识。
第六十三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说明书及规划图纸三部分组成。文本与图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划由舒城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本规划自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由汤池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管理。
第六十六条 需对本规划的某些内容进行局部调整时,应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若需进行重大调整,则应根据有关法定程序,报原规划审批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