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0年10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14号,简称《意见》),提出加强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支持力度。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更好地发挥农业种质资源作用,2020年11月,我县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种质资源是核心战略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可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物质基础。如果说种业是农业的“芯片”,那么种质资源就是种业的“芯片”。制定《实施意见》,对保护和利用好我县农业种质资源,选育突破新品种、提高种业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及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充分发挥农业种质资源在推动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中的物质基础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意见》精神,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14号)相关文件出台后,县农业农村局深入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征求部分单位和重点乡镇意见和建议,吸收了各方智慧,广泛凝聚共识,草拟了《实施意见》初稿,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后,向政府有关领导进行请示汇报,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
四、工作目标
加强我县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充分发挥农业种质资源在推动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中的物质基础作用,保障我县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五、主要内容
(一)开展系统收集保护。围绕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安全保存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保护体系。围绕建立健全保护体系,明确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等两个方面重点工作。
(三)推进资源开发利用。围绕推进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重点做好开展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推进资源产业化开发等两个方面重点工作。
(四)强化政策支持。重点从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用地保障、完善激励政策等3个方面强化政策支持。
(五)强化责任落实。重点从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发展规划、加强监督管理等3个方面强化责任落实。
六、创新举措
《实施方案》在利用推进资源产业化开发、管理体制机制方面体现创新。
(一)依托现有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我县农业种质资源为依托,做优做大做强一批农业企业。鼓励支持舒城县“两黄一白”地方品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打造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地特色资源开发企业积极开拓市场,设立专营店、连锁店、专柜,开展网上直销,参加各类展会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二)依托全国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实行统一身份信息管理,推进数字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监督管理。建立优异资源、优异基因共享机制。积极探索管理机制创新,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和协议保护机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承担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任务。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实施意见》为了做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提出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用地保障、完善激励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等保障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细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把政策落实到位。每年普查一定数量地方名特优品种,为国家提供更多的优质种质资源。建立若干个国家级(或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圃,建立若干个国家级(或省级)原生境保护点,保护我县特有优质种质资源。对舒城黄姜、大蒜、黄心乌进行开发与利用,舒城大蒜、舒城黄心乌争取达到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对我县畜牧、水产、微生物种质资源也将逐渐开展种质资源的普查、征集、保护与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农业种质资源在推动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中的物质基础作用,保障我县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 郑智慧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