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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舒城县“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2 15:42 信息来源:舒城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部署,根据国家及2020年2月安徽省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制定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方案的通知》要求,2021年8月,由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委托合肥学院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舒城县“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该《规划》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即将出台。

《规划》系统阐述了我县住房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十四五”期间我县住房发展的综合性和指导性文件。下面我们对《规划》中的政策内容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了贯彻党中央“房住不炒”的精神,实现“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 ,2020年2月,安徽省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制定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启动“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在此背景下,由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委托合肥学院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舒城县“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

《规划》是依据下列文件编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8〕49号);

4.《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皖政办〔2020〕21号);

5.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六厅局《关于贯彻落实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建房规〔2020〕22号);

6.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舒政〔2012〕36 号);

7.舒城县杭埠镇总体规划(2016-2030年) (杭政 〔2019〕136 号);

8.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舒政〔2021〕1号);

9.舒城县“十四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舒政〔2021〕34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对推动舒城高质量发展,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住房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举措,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舒城县打造高质量发展领先县、改革创新活力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和幸福民生魅力县有着重大意义。

《规划》编制的总体考虑: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突出住房居住功能,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2、坚持住房总量供给与住房品质提升并重,优化调整增量住房结构,盘活规范存量住房市场,多渠道并举增加住房供应量,稳步提升人居品质,实现住房可持续发展;3、坚持住房规划与其他规划相衔接,充分落实上位规划对住房发展要求,确保住房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4、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结合,提高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使得住房发展规划真正成为政府的住房发展蓝图和住房政策宣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20年8月15日-8月31日)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成立规划编写课题组,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2、前期研究和基本框架搭建工作阶段(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课题组开展住房供需市场调查和研究;

3、规划草案起草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课题组完成规划草案,并征求城关镇、杭埠镇、各部门意见,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规划草案;

4、规划初稿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根据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完善规划草案,形成规划初稿;

5、完善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完善,形成评审稿;

6、2021年11月3日在舒城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定稿。

四、工作目标

本次《规划》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住房发展要求,实现全县住房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区域分布基本合理,供应结构和时序基本吻合。到2025年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体制机制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规划期内或规划期末实现以下六个发展目标:

1、规划期内,累计新增住房6.0万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5万套;新增租赁住房0.2万套;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0.8万套。

2、规划期内,将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3、规划期末,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含部分2005年以前建成的小区)改造;大力完成主城区现有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加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步伐。

4、规划期末,新建住房中绿色建筑达到10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不低于30%。

5、规划期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5平方米。

6、规划期内,城市新建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100%。

五、主要内容

本《规划》共包含十章内容:第一章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期限等。第二章是“十三五”住房发展回顾,对“十三五”期间的房地产开发规模、住房市场运行情况、住房保障体系、老旧小区环境整治、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物业管理水平、市场监管情况、白蚁防治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回顾,肯定了“十三五”时期舒城县住房发展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二手住房交易波动性较大;房地产市场信息汇集调研不及时;产业新城配套设施尤其是医疗教育没有同步跟进。第三章是“ 十四五”住房形势分析,从发展基础、发展机遇、面临的挑战,以及未来的住房需求等方面进行分析,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县新建商品住房需求约5万套、新增市场租房需求约0.2万套、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约0.8万套,合计新增住房需求6.0万套。第四章是“十四五住房发展目标”,明确了我县 “十四五”期间的总体发展目标及详细的目标。第五章是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要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稳定市场预期,合理引导不同层次住房消费、积极发展租赁住房消费,积极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六章是完善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促进城关镇及杭埠镇转型升级、提升城镇防洪排涝供水能力以及加强环境治理能力。第七章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主要从完善公租房分配制度,严格把控公租房申请条件、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安置、全面推行以及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等方面来构建更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第八章是提升住房建设质量和宜居水平,强调十四五期间,在我县住房发展中将持续推广绿色建筑,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大力推进宜居社区建设,加强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物业服务管理创新升级并适时推出智慧养老社区。第九章是加强住房市场监督和服务。从商品房预售及价格管理,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制度管理,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体系,建立健全规范市场秩序的监管制度,加强住房市场监测分析等方面加强住房市场监督和服务。第十章是实施机制。强调规划在全县住房建设中的统筹和指引作用,为保证住房建设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的有效执行,需要健全实施管理机制、完善联动联席机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六、创新举措

本次《规划》较原规划相比有如下新举措:

1、建立一个制度: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建立;

2、完善两个体系: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3、实现三个稳定: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4、促进四个更加:租购结构更加合理、区域布局更加均衡、住宅品质更加提升、物业服务更加优质。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1、健全实施管理机制

强化规划在全县住房建设中的统筹和指引作用,深化计划的安排和控制作用。根据住房市场发展状况、住房保障发展要求、各年度住房需求变化、土地供应状况和全县可支配财力等因素,建立住房年度实施计划的调整机制,科学合理地安排各年度、各区域住房发展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保证住房建设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的有效执行。

2、完善联动联席机制

根据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要求,在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动联席机制下,按照县委县政府

的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并完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防风险”工作,维护市场稳定大局,努力完成住房发展规划目标任务。

3、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原则,通过专题展示、考察调研、企业座谈、成果公示、征求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将公共参与贯穿于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全过程,形成多方互动、上下结合、双向运行的工作机制,增加决策的科学性,增强依规施策的公信力。

4、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强化规划执行和落实的监督工作,完善规划督察,实行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定期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通报规划计划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建立部门执行通报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进行定期总结,作为规划计划执行跟踪和监督的依据。加强规划效能监察,对落实规划不力及违反规划的行为,启动问责机制,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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