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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舒城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8-02 08:50 信息来源:舒城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工作,结合我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办法》

《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政秘﹝201797

三、制定意义及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对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减少我县建设工程扬尘产生的大气污染,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

四、起草过程

《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台后,建立健全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出现频次及持续时间,最大限度控制和减缓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立即组织业务部门学习推进,同时在召开多轮内部讨论会的基础上,拟草了《预案》(征求意见稿),在县内建筑业企业、建材业和项目中广泛征求意见,最终修改完善并经局法制审查后,终成其稿。

 

五、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从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机制,预防机制,预警分级,应急措施,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确保有效应对扬尘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县内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时大气污染天气。

(二)工作原则

一是在县大气办、市住建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我县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对工作。

二是及时响应属地政府发布的应急预警,快速落实应急措施,并协同相关部门联合整治建筑扬尘。

三是按照预警分级,采取相应响应措施。

四是根据预警信息变化,动态管控,调整响应。

(三)组织机制

一是成立县住建局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预案制定、应急响应、应急措施督导落实、响应解除等工作。

二是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协同配合开展应急天气扬尘联合整治工作。

(四)预防机制

一是各应急领导小组需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单位扬尘防治台账,准确及时掌握防控对象动态进度及责任单位采用的针对性防尘措施,检查各责任单位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督促责任单位成立应急工作机制,对接负责范围的预警方案,制定具体相应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设备,负责应急响应实施,落实应急响应责任。

(五)预警分级

依据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划分四级预警。

(六)应急措施

针对不同的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的响应措施。

(八)保障措施

为确保取得实效,《预案》对人力资源、装备器材、纪律监督等作了具体规定,确保《预案》得到有效执行。

六、创新举措

一是将行业专家纳入组织机制,负责督导辖区内扬尘防治各方责任责任落实应急措施,并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协同配合开展应急天气扬尘联防联治工作。

二是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技术支撑。

 

解读单位: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黄玉涛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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