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建秘〔2023〕7号
全县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舒政秘〔2021〕41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建筑业龙头、骨干、三十强及优秀成长型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舒政办秘〔2021〕29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22年度“建筑业龙头、骨干、三十强及优秀成长型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根据自愿原则,注册地在我县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资质建筑业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流程
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对照《评选办法》,向我局递交申请材料,经我局初审、复核后形成预选名单,报舒城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受理时间
评选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3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企业要按照《评选办法》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含相关支撑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评分项无支撑材料或无法提供有效支撑材料的,该评分项不得分。
(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安排专人,及时申报,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业务受理部门:县住建局建工建材股(404室)
联系人:黄玉涛、王纯英
申请咨询电话:0564-8624425
附件:1.《2022年度舒城县建筑业龙头、骨干、三十强及优秀成长型企业评分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书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0日
附件1
2022年度舒城县建筑业龙头、骨干、三十强及优秀成长型企业评分表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实际得分 |
备注 |
企业资质 |
5分 |
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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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为二级资质,B类为现有三级资质; 以企业最高等级资质为准。(本项满分5分) |
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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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下(乙级)资质(A类)(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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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下(乙级)资质(B类)(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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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承包一级(甲级)资质(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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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乙级)资质(A类)(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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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乙级)资质(B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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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人员 |
10分 |
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国家级执业资格人员的(0.5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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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人员具有多种执业资格的,可分别累加;同一类别不同等级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累加。(本项满分10分) |
企业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等省级执业资格人员的(0.3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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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产值 |
25分 |
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企业(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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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纳统企业,本项可得5分; |
企业评选年度完成产值500万元及以下的得1分;5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00万元加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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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住建、统计部门的2022年度统计数据为准,无产值数据企业本项不得分。(本项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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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 |
25分 |
企业评选年度缴纳税收50万元及以下的得1分;5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万元加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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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税务部门出具的2022年度企业税收完税证明为准。(本项满分25分) |
奖励表彰 |
20分 |
近4年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5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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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工程参建单位按50%分值计分; 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或同一等级不同类别奖项的,以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企业需提供表彰文件方可计分。 (本项满分20分) |
近3年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3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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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2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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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获得省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表彰(1.5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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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获得市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表彰(1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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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年获得国家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示范工地表彰(2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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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获得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表彰(1.5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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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获得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表彰(1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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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住建行业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AA级且在有效期内(3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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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住建行业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A级且在有效期内(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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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住建行业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级且在有效期内(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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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AA级且在有效期内(3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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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A级且在有效期内(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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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级且在有效期内(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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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级及以上交通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A级且在有效期内(3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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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级及以上交通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A级且在有效期内(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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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市级人社、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单位”表彰且在有效期内 (3分);获得县级人社、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单位”表彰且在有效期内(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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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 |
10分 |
认真落实扬尘防治各项要求,“七个百分之百”等落实到位,无问题通报得基本分5分;扬尘防治工作被县级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得3分、被市级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得4分、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得5分;因扬尘防治工作不达标被县级主管部门通报的每次扣3分、被市级主管部门通报的每次扣4分,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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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县内项目)执行情况打分(本项满分10分) |
社会救助 |
5分 |
本年度在县内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捐助1万元以下得0.2分;1万元及以上,每增加1万元加0.2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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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打分(本项满分5分) |
加分项 |
10分 |
资质增项加分:除最高资质外,每增加一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加2分、二级资质加1.5分、三级资质加1分;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每增加一项加1分,二级及以下每增加一项加0.5分。资质等级或类别填补我县空白每项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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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除最高资质外每增加一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加2分、二级加1.5分、三级加1分;专业承包每增加一项一级资质加1分,二级及以下每增加一项加0.5分。 企业资质等级或类别属填补我县空白,全县仅此一家且无新增资质出现前可持续加分,不受取得时间限制。 |
10分 |
科技创新加分:近4年获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份加1分,近2获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份加0.5分;近3年获省级科技成果(含省级工法)的每项加1分、被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省级生产基地的或与省级以上高校在我县建立产学研基地的每个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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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 |
10分 |
本年度上报建筑业产值被核减的每次扣3分,建筑业产值被清零(未按时进行建筑业产值上报)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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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自评基础上,根据日常监管情况,主管部门可直接扣分。 |
10分 |
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1万元(含))以上或3人(含)以上的投诉问题,投诉一次即解决的每次扣1分,投诉一次以上或重复投诉后解决的每次扣3分,投诉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如:到有关部门或属地政府聚集上访),每次扣5分;投诉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如:到县级及以上政府聚集上访),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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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本年度发生一般质量安全投诉的(如:12345热线、重畅决、市长热线、领导信箱等),抽诉一次即解决的每次扣3分,投诉一次以上或重复投诉后解决的每次扣5分,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每次扣10分;质量安全问题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每次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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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标准分100分,加分项20分,扣分项30分) 自评得分: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分指标说明
本说明针对“2022年度舒城县建筑业龙头、骨干、三十强及优秀成长型企业”中各项指标,企业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进行说明:
一、企业资质
资质基本分以企业最高等级资质为准,A类为二级资质,B类为已取证的三级资质。
二、建筑业产值
原则上建筑业产值以企业报建设、统计部门的年度数据为准;必要时企业可以提供支撑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作为补充。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一套表”企业,是指已进入县统计局建筑业样本库企业,非入库企业不得分。
三、企业税收
(一)申报企业提供评选年度纳税汇总表,并附税务部门出具的评选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可在缴税大厅或纳税申报系统打印);
(二)申报企业有关建筑产业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缴纳的税收予以认可(建筑产业包括从事工程设计或建筑构配件、建筑材料生产的产业上下游企业,不包含房地产业;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出资信息截图)。
纳税汇总表模板:
XX公司XX(评选)年度纳税汇总表
纳税区域 |
纳税金额(万元) |
附件 |
舒城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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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完税证明》 |
舒城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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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单据复印件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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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励表彰
(一)国家、省级优质工程奖,企业需提供4年内的表彰文件及证书复印件;其它奖项,企业需提供2-3年内的表彰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二)信用类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官网截图;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单位”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获得人社、住建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表彰文件;
(四)近4年是指:评选年度及评选年度前3年;近3年是指:评选年度及评选年度前2年;近2年是指:评选年度及评选年度前1年。与评分无关的其他材料请勿提供。
五、污染防治
评选年度企业能认真落实扬尘防治各项要求,在建项目施工中能严格执行“七个百分之百”并落实到位,全年无环境污染问题通报的本项可得基本分5分;被县级主管部门表扬的每次得3分、被市级主管部门表扬的每次得4分、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扬的每次得5分;因扬尘防治工作不达标被县级主管部门通报的每次扣3分、被市级主管部门通报的每次扣4分、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的每次扣5分。
六、社会救助
企业需提供2022年度在舒城县参加的各类社会救助活动的相关发票、收据或证明材料。
七、加分项
(一)资质增项加分:企业除最高资质外,每增加一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加2分、二级资质加1.5分、三级资质加1分;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每增加一项加1分,二级及以下每增加一项加0.5分。资质等级或类别填补我县空白每项加1分。企业资质等级或类别属填补我县空白,是指全县仅此一家,当无新增资质出现前可持续加分,不受取得时间限制。
(二)科技创新加分:近4年获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份加1分,近2获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份加0.5分;近3年获省级科技成果(含省级工法)的每项加1分、被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省级生产基地的或与省级以上高校在我县建立产学研基地的每个加3分。
八、减分项
在企业自评基础上,根据日常监管情况,主管部门可直接扣分。
(一)本年度上报建筑业产值出现被核减情况的每次扣3分,出现建筑业产值被请零情况(未按时进行建筑业产值上报)的每次扣5分。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二)本年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1万元以上或3人以上的投诉问题,投诉一次即解决的每次扣1分;投诉一次以上或重复投诉后解决的每次扣3分;投诉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如:现 10-30人规模到有关部门或属地政府聚集上访)的,每次扣5分;投诉产值较大社会影响(如:出现30人以上到县级及以上政府聚集上访)的,每次扣10分。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三)本年度发生一般质量安全投诉(如:被投诉到12345热线、重畅决、市长热线、领导信息等),经查证属实且属于施工单位责任的,投诉一次即解决的每次扣3分;投诉一次以上或重复投诉后解决的每次扣5分;属于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每次扣10分;质量安全问题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投诉群众对处理结果回复“不满意”)的,每次扣20分。本项总分20分,扣完为止。
与评分无关的其他材料请勿提供。
附件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书
本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
本次申报“2022年度舒城县建筑业龙头、骨干、三十强及优秀成长型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是真实的。如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本企业及本人愿意接受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