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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征集】万佛湖镇关于征求《关于加强万佛湖镇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09:33 信息来源:舒城县万佛湖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的通知》具体要求 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强万佛湖镇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

    1.书面信件。将信件邮寄至万佛湖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邮政编码231360),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cwfhdzb@163.com,并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邮箱:scwfhdzb@163.com

    联系电话0564-8537736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的通知》具体要求,决定在全镇建立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组织(以下简称“消防工作组”),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末端”治理工作。

        二、 决策依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序做好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所编制。
        三、制定意义
        扎实推进我镇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工作,狠抓宣传、预防、及时反应等重点环节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危害。
        四、起草过程
        2023年1月,通过对当前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分析,以及基层基层消防安全形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对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起草。
        五、主要内容
        成立万佛湖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成立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工作组职责及工作流程图;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全镇消防安全稳定。


    关于加强万佛湖镇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村(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的通知》具体要求决定在建立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组织(以下简称“消防工作组”),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末端”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基础成立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及办公场所,配备消防器材,在办公场所内悬挂 万佛湖镇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图”和“万佛湖镇消防网格划分图按照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基层消防管理格局。

    二、消防工作组由组长、副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组 成。组长由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公安派出所副所长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由应急管理所所长担任各村()网格员由包村干担任,各村民组网格员由村包片村干担任。消防工作组组成人员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三、消防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消防条例》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此项工作也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评。 

    附件:1.关于成立万佛湖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2.万佛湖镇消防工作组职责及工作流程图

    3.万佛湖镇消防工作组消防装备配备标准

                                                           

    附件1:

     

    关于成立万佛湖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的通知舒政办202266)文件精神,特成立万佛湖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胡建军   人大主席

    华兴怀   政协工委主任

        党委副书记

    张正武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得旺   副镇长

        副镇长

    薛信东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张伦兵   党委委员

    李冬琴   党委组织委员

    黎智勇   党委宣统委员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赵仕和   党委政法委员

        党委纪委书记

        人大副主席

     员:曾亿东   党政办主任

        综治办主任

    邵华东   经发办主任

    廖克厚   农综中心主任

    胡圣奇   社事中心主任

    佘义杨   应急所所长

    丁中书   农经站站长

    查士全   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褚书超   民政助理员

        林业站站长

    陈启柱   水利站站长

    汪贤堂   项目办主任

    夏松杰   公安派出所所长

    李玉明   司法所所长

    宣华杰   市场监管所所长

        供电所所长

        中心卫生院院长

        羊山中学校长

    徐江宁   万佛湖中心校校长

        电信分局局长

        邮政支局局长

    骆松林   万佛湖交通综合服务所

    各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万佛湖镇应急所,汪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佘义杨、夏松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各村成立书记、主任、营长为主的消防安全领导组,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营长负责消防安全具体业务。


     

    附件 2:

    消防工作组职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将消防建设和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三、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实施奖惩。

    四、指导和督促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建立固定消防宣传设施,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每月一次的消防宣传,提高公民火灾防范意识。

    六、指导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建立群众性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扑救配合处理火灾善后。

    七、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协助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八、重视和加强消防工作,为开展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下,全面负责辖区消防组织建设、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业务学习、消防工作档案台帐等工作。

    三、制定季度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当季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季度消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四、在重大节日、消防专项活动中做好上传下达,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五、负责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无法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告,并做好移交工作。

    六、辖区内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向公安派出所、县消防救援大 队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初期火灾扑救及人员疏散等工作。

    七、加强组员之间沟通,及时总结推广各方面的典型经验。

    八、负责完成县政府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


     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消防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居住出租房、家庭式作坊等场所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日常检查形式包括:

    1.对辖区内的单位(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2.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3.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专项工作进行检查;

    4.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日常消防检查。

    三、根据辖区火灾规律、特点,组织消防检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及时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四、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抽查。每人每月至少对 20 家(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或复查。

    五、检查人员执行检查和巡查任务时,必须表明身份。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为其保密。

    六、日常检查时,应将检查和巡查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时 间、地点、发现的火灾隐患情况及整改或防范意见、检查和巡查人员签名等) 如实登记,并建立相关台帐。

    七、根据辖区特点,划分为若干片组,每次检查完毕后, 由片组负责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统一汇总。

    八、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现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改正,并核发有关记录单;对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应牵头启动联合执法程序,强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属于县消防救援大队或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在责令排除的同时,抄告县消防救援大队或公安派出所。

    九、辖区内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并实行挂牌整治的单位,挂 牌整治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

    十、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活动。

     

     

     

    附件 3:

    防工作组消防装备配备标准

     

     

    序号

    装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防头盔

    6

     

    2

    灭火防护服

    6

     

    3

    防靴

    6

     

    4

    防腰带

    6

     

    5

    全绳

    6

     

    6

    6

     

    7

    全钩

    6

     

    8

    防手套

    6

     

    10

    防烟面罩

    4

     

    11

    防头灯

    6

     

    13

    粉灭火器 4KG

    10

     

    14

    防铁镐

    2

     

    16

    音喇叭

    3

     

    17

    光照明灯

    2

     

    18

    火栓扳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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