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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一季度价格投诉处理公示情况

发布时间:2023-03-31 10:30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日期 投诉人 投诉形式 投诉事由 回复内容 是否反馈 办结时间
2023.1.1 邱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自己12月28日在汪医生诊所(舒城县城关镇老年大学西边建设银行对面),购买了两瓶复方甘草片花费60元,但在其他药房购买同样的药品只需15元,现投诉诊所收费过高,要求相关部门督促诊所退还多收的费用,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诊所收费不合理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到汪医生诊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所售药品没有明码标价,检查组现场责令该诊所立即改正,所售的复方甘草片是底下员工卖错价格,经与您电话联系,退还您多收的30元(微信退还),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1.5
2023.1.1 刘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12月29日晚上9:00左右,自己前往舒城县委正对面的好想来零食工厂购买瓜子,上面明码标价为12元一斤,但在付款时却以14.8元一斤售卖给自己,由于自己当时醉酒状态,认为商家欺骗消费者,要求主管部门核实严管,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商品价格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到好想来零食工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您没有购买好想来的瓜子,检查组现场称12元一斤瓜子,电子屏上显示的是12元,并没有您所说的显示的14.8元,未发现该商家有欺骗消费者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1.5
2023.1.2 金女士 12345 来电人反映:2023年1月1日晚,自己前往舒城县万达广场地下车库停放车辆,停放时间为2小时45秒,停车场抬杆向自己收费9元,但停车场未公示相应的停车收费标准,且有随意涨价现象,认为不合理,现来电投诉,要求相关部门核实收费情况,公示相应的收费标准,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诊所收费不合理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舒城万达广场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属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收费标准,但必须在经营场所进行收费公示。
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月4日前往舒城万达广场停车场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停车场采用无卡、无人收费系统,停车期间由管理系统自动计费,并在车辆出入口显著位置对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1.5
2023.1.9 匿名 12345 来电人反映:舒城县城关镇文化广场薇薇新娘正对面的小卖部售卖的商品没有明码标价,现来电投诉,要求主管部门严查,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商家没有明码标价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月9日现场到薇薇新娘正对面的小果亭调查,经调查,该水果亭有部分商品没有明码标价,现场责令立即改正,要求对其销售的所有商品进行明码标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1.10
2023.1.10 靳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自己在舒城县民政局(舒城县春秋路中国建设银行(舒城支行)西侧约60米)多次办理结婚、离婚业务时,工作人员每次以文件的标点符号等微小问题要求重新打印,却不提供办公地点的打印机供群众使用。群众只能去民政局附近的(春景广告照相)打印店,打印费用10元一张,自己认为春景打印店收费不合理,现来电要求有关部门核查。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打印店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打字复印是市场调节价,由商家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月11日到春景广告公司现场调查,该打印部有明码标价。至于工作人员以小问题要求重新打印的问题,请您向民政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1.11
2023.1.23 赵女士 12345 来电人反映:自己于2023年1月20号在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北路港汇广场大润发时代超市购买了2瓶迎驾洞藏6年(42度),共花费318元,但后来自己了解到,该超市的价格比别的超市每瓶多出40元,认为不合理,于是自己前往大润发进行反映,要求退款或者更换,但对方不同意,现来电反映,要求主管部门核实督促商家进行退款。该现象是否属于价格乱象,还是商场有售卖该价格的底气。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酒水价格过高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月29日到大润发超市烟酒柜台现场检查,该店烟酒均有明码标价,迎驾洞藏6年(42度)标价为159元/瓶,2瓶共318元。因酒的价格是市场调节价,不在定价范围内,只要明码标价即可,该店未违反价格监管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1.29
2023.1.26 丁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1月26日在APP上查看舒城万达影院电影票,电影票价格105-110元不等,认为价格不合格,现来电要求有关部门予以核查并严格控制电影票价格,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电影院票价高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电影票价格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中,是市场调节价,由商家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经县市场监管局现场调查,万达影院在现场有价格标示牌,实行了明码标价(有照片)。执法人员提醒告诫商家:在制定电影票价格时,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1.30
2023.1.28 戴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1月28日前往舒城县和金国际KTV唱歌(六安市舒城县桃溪东路博文大厦),收费的时候却没有提供价格明细表,随意报的价格。现来电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查,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消费纠纷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于1月29日下午到舒城和金国际KTV现场调查:该店没有开门营业,执法人员电话联系该店老板,要求该店对包厢收费和销售商品都要明码标价,并通过微信将明码标价的照片传到执法人员手机为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1.30
2023.2.6 陈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华润苏果超市后面的停车场收费未明码标价,也不开具发票,且也没有工作人员管理,故来电投诉:1、要求该停车场明码标价;2、收费过后要开具发票;3,、希望有关部门核实,该停车场收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经过部门批准;4、要求停车场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停车场收费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6日前往舒城易创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舒城苏果停车场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舒城易创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舒城苏果停车场,已在车辆出入口显著位置按照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舒城县城区道路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函》(舒发改价格〔2018〕155号)和《关于同意继续执行城区道路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函》(舒发改价格〔2019〕124号)文件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2.6
2023.2.9 女士 12345 舒城县城关镇万福庄园莲花苑小区2栋302业主重复来电反映:2010年入住万福庄园莲花苑小区,每次缴纳水电费都是通过物业缴纳,附近小区自己缴纳电费是(每度0.56元)而小区物业处缴纳就是(每度0.65元),已经多次要求物业把自家的水电表迁出户,只要迁出自己就能正常缴费使用,但至今都未迁出户,找物业反映无果,现来电要求相关部门督促物业尽快将自家水电表迁出户。现再次来电反映:物业称物价局并没有通知降价,并且城管告知会督促物业进行降价,但至今无果,以及小区内部水费是按照(2.85元/吨),现要求部门核查并督促物业针对电费水费进行降价,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水电表未迁出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与华力物业联系,物业告知从2023年2月15日左右起抄表时严格执行合表电价0.5853/度。2022年11月份接到您第一次投诉后,执法人员已经要求该物业执行合表电价,但可能由于疫情和公司制度的原因,没有执行到位。执法人员已将此原因电话告知您,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2.9
2023.2.15 汤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有时书店(地址:舒城县龙舒西路南溪丽城103号)小学英语和语文两本教材一点通需要收费84元,且其他书店购买不到这两本教材,认为价格较高,要求部门核查,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教材定价过高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16日到有时书店现场调查。经查,您反映的小学英语和语文教材一点通价格为51.98元,该店以8折销售,没有突破书后面的标价。因书本价格是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2.16
2023.2.20 李迎耕 12345 来电人反映:自己在2月19日中午一点多在舒城县金鑫酒楼(舒城县桃溪东路东方凯旋门小区商铺14号)花费270元进行用餐,菜单上并没有明码标价,自己询问老板,老板敷衍的告知自己并不会比其他家店贵。用餐结束后,自己要求该饭店给自己开发票,但是该店老板给自己开的发票的公司名称跟自己提供的名称不相同,甚至商家暗示自己发票金额可以进行更改。现来电投诉该饭店没有明码标价,并要求有关部门针对该饭店给自己开具了信息不符的发票核实原因。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物业收取停车费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20日到舒城县东方凯旋门金鑫酒楼现场调查。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店菜单上确实没有明码标价,检查组现场责令该酒楼立即改正,在酒楼销售的酒水,饮料,菜单上均要明码标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2.21
2023.2.27 盛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2月26日晚上7点多,自己的车辆停在舒城县城关镇十字街韩同年停车场,停放未到半小时收取三元,认为该停车场存在乱收费现象,现来电投诉,要求主管部门核查严管,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停车费收费过高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27日到十字街韩同年停车场现场调查.经查,该停车场有明码标价,停车前十分钟免费,十分钟后每个小时收费5元。执法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告知调查情况,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3.1
2023.3.8 匿名 12345 来电人反映:舒城大药房(梅河路店)售卖的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厂的复明片0.3gx90片/瓶售卖33元/瓶(且未明码标价)其他药房同品牌药品26元/瓶,要求部门严查,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药房药品售价过高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3月13日到舒城大药房梅河路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售卖的复明片有明码标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的药品,价格是市场调节价,由商家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定价,有明码标价即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3.14
2023.3.20 王先生 12345 来电人反映:3月18日自己在舒城县城关镇奥玛眼镜店(地址:梅河路舒城县第一中学东南侧约80米)配了一副蓝光眼镜,花费了1700元,认为价格过高,且商家没有明码标价,现希望相关部门督促商家予以退款,请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商品售价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安排人员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到舒城一中奥玛眼镜店现场调查。经查,该店配眼镜分镜框和镜片,均已明码标价。执法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此情况,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股,联系电话:0564-8688687。
已反馈 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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