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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征集】百神庙镇关于征求《百神庙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7 09:49 信息来源:舒城县百神庙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 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六政秘〔2023〕34 号)精神和《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舒政秘〔2023〕49 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起草了《百神庙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6月18日至2023年7月18

    二、提出意见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舒城县百神庙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132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bsmdzhb@163.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倪红燕 0564-8083801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及省市县有关经济普查工作的文件精神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2023年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由镇经发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拟定初稿,起草了《百神庙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6月中旬,将起草的初稿发布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工作时间及区域:活动方案从20233月中旬开始到2023年底,分2个阶段进行。1、普查准备及清查摸底阶段( 2023年底前);2、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4年1月-2025年6 月)

    (二)多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分工:镇直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三)完善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分管同志具体负责的要求;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相关制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档案管理。

    百神庙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稿)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及省市县有关经济普查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经济普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经济普查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 普查对象。在我镇行政区划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 普查范围。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 普查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 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 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 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312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23 年年度资料。

    普查分两大阶段实施。

    1、普查准备及清查摸底阶段( 2023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开展普查区划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单位清查、宣传动员,做好数据处理和物资保障等工作; 

    2、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41-20256 ):开展普查数据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评估和总结表扬等工作。

    四、普查组织实施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镇村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精心安排,创新方法,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今明两年全镇的重点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镇政府决定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

    各村()要切实落实主体、属地责任,成立普查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好普查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部门主管责任,切实担负起本部门普查的相关职责。

    (二)明确部门职责

    镇经普办负责牵头,要切实担负起全镇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建立工作会商、数据资源共享、数据审核、问题反馈、协调配合的机制。

    镇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五、普查工作要求

    () 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

    () 强化质量意识。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 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对普查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全流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

    () 落实普查经费。镇财政对普查所需经费予以保障,及时拨付到位。上级下拨的普查补助经费,按规定及时打卡发放给“两员”。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表现优异、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

    () 创新手段方式。要充分运用先进技术和载体,提升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及其他大数据,  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

    () 注重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在全镇深入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普查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积极支持、参与普查。

    镇直有关单位、各村(居),通过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宣传海报、挂横幅、广播、电子屏、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普查宣传。

    (六)强化督促指导,按时完成任务。

    镇经普办及时掌握各普查区各阶段的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各村(居)普查业务的有序开展。各村(居)普查员负责本普查区的具体普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普查区各阶段的普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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