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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民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10:03 信息来源:舒城县发改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政府同意,现将《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委、省政府实施暖民心行动,是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造福人民群众、兑现庄严承诺的具体行动。各乡镇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暖民心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强烈的担当精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根据目标任务变化统筹安排部署。发改部门承担牵头抓总职责,各项目主管部门履行主管职责,各乡镇政府履行主体职责,分层分级抓好横向协调、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形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各项暖民心行动的牵头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工作统筹,加强对口指导,深入基层一线,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梳理整合土地、金融、财政、产业等多领域惠民政策,优化资源协同和数据共享,切实解决好碎片化问题,提高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配合部门要对照暖民心行动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积极作为,主动支持、靠前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四、进一步保障资金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筹措资金,把资金用在刀刃上。统筹考虑财力可承受能力,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不定脱离实际的目标、不作兑现不了的承诺。优化资源配置,项目布局时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受益人口、年龄结构等因素,确保资金有效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多渠道引导社会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供给格局。

五、进一步坚持监督问效。把评价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完善群众评价机制,持续开展暖民心行动群众知晓度、满意度调查,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群众评价高的推而广之,不满意的立即整改。加强与同级人大、政协联系对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暖民心行动视察调研、暗访抽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作用,不断促进暖民心行动提质增效。

六、进一步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暖民心行动各项举措,把政策详细解读给群众,把成效真实展现给群众,使群众能够方便获得政策信息,全面知晓政策内容,公平享受政策红利及时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暖民心行动落到实处。

 

 

            

 

舒城县民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力争10个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572个,开发公益性岗位310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政策性岗位招录。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60场次。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 5660人次以上,其中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

二、推进措施

()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扩大“三公里”就业圈覆盖范围,推动基层就业服务网格化管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共享,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鼓励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加大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等实体岗位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

()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积极运用市场化社会化办法增加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岗位供给。募集开发一批见习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确保有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参加见习活动,确保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能安置公益性岗位。加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确保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强化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开展“两保五对接”“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落实重点用工服务“白名单”制度。落实援企稳岗政策,鼓励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技师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发挥劳务协作机制作用,常态化开展劳务对接活动。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推广运用“就业驿站”。打造“就业创业综合体”,推深做实“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工程,推行“人社工作一码通”。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开展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围绕重点群体和重点行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试点,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学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

三、支持政策

()“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县财政资金列支。对参与建设“三公里”就业圈的运营机构,按照服务城镇人口每万人总费用不高于1万元的标准,安排购买运营机构服务及监理机构服务费用。

()“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公共招聘服务平台补贴。加强六安公共招聘网、六安“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平台等公共招聘服务平台的维护、运营,完善注册企业与求职者精准对接功能,对帮助注册企业、求职者精准对接实现稳定就业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补贴。

 

附件:1.就业促进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2.就业促进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就业促进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力争10个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及各乡镇(开发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试点,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572个。

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及各乡镇(开发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开发公益性岗位310个左右。

县人社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及各乡镇(开发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大政策性岗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开发,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政策性岗位招录。

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强化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开展“两保五对接”“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60场次。

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及各乡镇(开发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0.566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0.12万人。

县人社局

 

 

 

 

附件2

 

就业促进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青年见习岗位数(个)

公益性岗位数(个)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新增技能人才数(人)

572

310

5660

1200

 

 

 

 

 

 

 

 

 

 

 

 

“新徽菜·名徽厨”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新培育舒城名菜10道、舒城名厨10名、徽菜名店15家,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20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135培育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1条、市级特色美食村1个;开展徽菜师傅专项技能竞赛;培育市级新徽菜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不少于2个。推动构建技能培训有平台、创业街区有人气、名厨名店有特色的餐饮产业格局。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优化培训项目。结合群众意愿和餐饮产业布局,结合徽菜师傅专项能力标准开发,在现有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基础上,完善优化徽菜师傅年度培训项目。

(二)动态更新承训单位。结合学员满意度和培训带动就业情况,评估培训组织工作绩效,在现有定点培训单位组训基础上,动态更新承训单位并及时认定发布,积极发挥定点培训单位作用,不断提升培训承载能力和培训质量。

三)不断提升技能水平积极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任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兑现技能提升补贴。开展“名徽厨”评选及烹任类职业技能竞赛,持续推进“新徽菜·名徽厨进基层”活动,按规定给子相关奖补。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常态化开展2+N”招聘,强化徽菜师傅创业企业用工服务。加大对徽菜师傅创业企业扶持力度,加强“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鼓励新建改(扩)建或共建一批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徽菜师傅创业街区,对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创业街区予以奖补。

(五)打造徽文化品牌。总结推广知名品牌餐饮产业发展经验,支持行业协会探索构建徽菜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培育徽菜龙头企业。鼓励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培育、推介省(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和省(市)级特色美食村,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学技、回乡创业,鼓励徽菜师傅外出就业、技能兴业。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徽菜师傅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皖人社秘〔2022189号文件执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皖人社秘〔202281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补助。根据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人培训补贴;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5000/人培训补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发或参与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

(二)强化创业帮扶。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按规定给予创业就业补贴。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徽菜创业街区,给予3年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的农民工,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助力品牌培育。促进舒城名小吃品牌化发展,鼓励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举办名特小吃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徽菜师傅专项技能竞赛给予适当赛事补助。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社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件件落实责任,清单化、闭环式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积极作为,主动支持、靠前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群众评价机制,持续开展群众知晓度、满意度调查,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群众评价高的推而广之,不满意的立即整改。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暖民心行动视察调研、暗访抽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暖民心行动各项举措,把政策详细解读给群众,把成效真实展现给群众,使群众能够方便获得政策信息,全面知晓政策内容,公平享受政策红利。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推动暖民心行动落到实处。

 

附件:新徽菜·名徽厨”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新徽菜·名徽厨”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新培育舒城名菜10道、舒城名厨10名、徽菜名店15家。

县商务局牵头,县人社局、县旅游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20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135培育市级新徽菜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不少于2个。

县人社局牵头,县商务局、县旅游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培育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1条、市级特色美食村1个。

县旅游中心牵头,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开展名特小吃文化展示交流活动

县旅游中心牵头,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开展徽菜师傅专项技能竞赛

县人社局牵头,县商务局、县旅游中心、县总工会、县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4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8个,基本满足城乡老年人群助餐服务需求。巩固提升前期已建成的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推进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举措

(一)整合各种资源在新建的“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养老服务站设置助餐功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对外开放为老年助餐点。支持已投运的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建设和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

 (二)多元参与分担。动员引导慈善协会等慈善组织、爱心企业或人士、公益力量,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助餐点活动。支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村(社区)联建老年食堂(助餐点)。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餐饮企业、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等为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支持老年食堂(助餐点)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

(三)优化就餐流程。加快推进“金融+养老”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智慧助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县老年助餐服务数据集成。已实现信息化结算的助餐机构,采取“刷脸支付”“刷卡就餐”等方式。尚未实现信息化结算的助餐机构,采取工作人员代办等方式,避免出现老年人排队登记就餐。

(四)加强日常监管。老年食堂、助餐点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消防安全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场所建设等工作指引和“六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表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制度,强化老年食堂(助餐点)主体责任,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支持规范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的机构或企业形成规模、创建品牌。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设施配建。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要将老年食堂、助餐点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全面清查老城区、已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情况,通过购置、转换、租赁、改建等方式,将可利用的场所改造为老年食堂、助餐点。

(二)强化资金支持。统筹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对政府投入新建的老年食堂,原则上按照每个不高于10万标准(根据建设成本)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建的助餐点,面积在20-30平方米,原则上按照每个不高于3万元;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原则上按照每个不高于5万元标准(根据建设成本)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对餐饮等企业改建的老年助餐点,通过验收合格并签订协议的,原则上按照20-30平方米的助餐点2万元、30平方米以上的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运营,根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用餐满意度等给予一定的补贴,具体实施细则由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制定。

(三)落实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公益慈善力量捐助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管道天然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附件:1.老年助餐服务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2.老年助餐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老年助餐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1

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

3月底前,指导各乡镇、县开发区完成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点方案。

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

2023年,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4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8个。

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培育助餐服务品牌。

积极培育发展有影响力的老年助餐服务品牌。

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老年食堂(助餐点)日常监管。

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建成全县智慧助餐信息管理系统。

10月底前建成全县智慧助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县老年助餐服务数据集成。

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

统筹做好资金保障,支持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运营。

常态化落实相关政策。

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常态化落实相关政策。

由县发改委牵头,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任务分解表

地区

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

新增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

舒城县

4

28

城关镇

2

1

开发区

2

 

桃溪镇

 

1

千人桥

 

1

杭埠镇

 

1

百神庙镇

 

1

南港镇

 

2

舒茶镇

 

1

春秋乡

 

1

干汊河镇

 

2

柏林乡

 

1

万佛湖镇

 

1

阙店乡

 

2

五显镇

 

1

张母桥镇

 

1

棠树乡

 

3

汤池镇

 

1

河棚镇

 

2

庐镇乡

 

1

晓天镇

 

1

山七镇

 

1

高峰乡

 

2

 

 

 

 

 

 

 

 

 

 

 

 

 

 

 

 

 

健康口腔行动 2023 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底前,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牙椅总数较2022年增加5%,全县新增牙椅总数6张90%的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3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以上服务人口超过 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二、推进举措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今年完成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2900人加强医疗质控中心建设。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加强爱牙科普宣传

(二)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健全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三)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大力推进口腔执业医师多机构备案。

(四)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依托县人民医院教学培训基地,强化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依托县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少30人。

(五)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皖卫函〔2022〕134号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发挥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新增牙椅、口腔科建设等。

(二)实施定向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三)强化考核调度。卫生健康委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及健康口腔行动工作专班作用,指导各乡镇、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对进展滞后或工作不力的乡镇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附件:健康口腔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健康口腔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口腔预防保健,6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基本覆盖:年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 16%的适龄儿童。

县卫健委牵头,县教育局、县财政局配合

2

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县卫健委负责

3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进一步健全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

县卫健委负责

4

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总数较上一年增加5%。

县卫健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 人,医护比达到 1:1。

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依托县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少30 人。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县卫健委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7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县卫健委负责

8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健康口腔行动相关项目。

县财政局,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强化考核调度,强化对各单位健康口腔行动落实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县卫健委牵头,县相关单位配合

 

 

安心托幼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一季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2023年,市政府制定了安心托幼行动目标任务,下达给我县的目标任务数是1952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2.8个。择优推荐1-2个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参与市级示范评选。积极推进县内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全县新增托位70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800个。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二、工作举措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舒城县婴幼儿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方案》《舒城县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在新建城区规划、土地出让新建居住(小)区时,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可与幼儿园合并建设。到2025年,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补齐托育服务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场所等资源举办托育机构,鼓励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办成普惠托育机构。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县内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大力改善托班设施设备,落实班级规模及人员要求,规范托班申请及备案流程,开展托班服务教科研活动,全面提升托班服务质量。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园;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国家和省小区配套园相关政策,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政府通过收购、租赁民办园、举办公办园等多种方式增加公办学位供给,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学前教育资源基本充足,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园。

(三)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督促各乡镇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兴趣班”“特长班等营利性活动。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普惠托位专项补助。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补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年标准补贴。以上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二)落实收费政策。落实《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落实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坚决遏制托育机构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公办幼儿园执行市级规定的标准、动态调整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三)强化要素保障。指导托育机构按标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及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附件:安心托幼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安心托幼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择优推荐1-2个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参与市级示范评选,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本年度末总托位数达1952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2.8个。

县卫健委牵头,县教育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开发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县内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县教育局牵头,县卫健委配合。

3

2023年春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县教育局牵头,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资金奖补。

县财政局牵头,县教育局配合

5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普惠托位专项补助。

县财政局牵头,县卫健委、县教育局配合。

6

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和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

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配合。

7

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

县委编办牵头,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全县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800个。

县教育局

快乐健身行动 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完成全县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补建87个;新建体育公园和口袋体育公园1个;新建全民健身步道5公里;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1个;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开展群众体育培训不少于1.2万人次,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5.7万人次。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1.加快建设。对已建小区,坚持“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对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并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和居民需求,进行改造升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维保。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乡镇(街道)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等体育设施建设

3.新建六连游园、席地园社区公园、城东棚改处沿一中支渠两侧的健身步道5公里。

4.投资200余万元将县龙眠公园改造提升为智慧体育公园改造提升跆拳道培训基地1处。

(三)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

5.盘活可用资源。依据《舒城县体育设施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并与城市园林绿化有机衔接、嵌入配套。

6.推动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体规字〔2021〕7号),高质量开展县体育中心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充分发挥县体育中心全民健身的示范引领作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落实有条件学校的体育场地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鼓励民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

7.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制作科学健身宣传视频,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科学健身宣传。发挥体质监测在运动处方开具、科学健身指导等方面的作用,2023年完成检测人员不少于1500人。

8.强化健身培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效率和科学健身服务水平。组织4次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讲科学健身和体育设施使用知识、体育技能等。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广场舞、太极拳、健身气功)培训、展示和交流活动,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和服务水平。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体育协会常态化组织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太极拳、广场舞、似冰雪、射击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并纳入协会年终考核,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培训人数不少于1.2万人次。

9.丰富赛事活动。举办万佛湖省直机关健身走、鄂豫皖大别山革命老区门球赛等特色品牌赛事;举办安徽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六安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举办舒城县全民健身运动会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全县青少年运动会、舒城县社区运动会;继续办好全县第四届广场舞大赛、首届全县篮球联赛,全县职工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赛、棋类赛、舒城县网球邀请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赛事活动。结合“6.10”毛泽东题词纪念日、全民健身日、“五一”、“十一”等节日开展全民健身主题赛事活动,组织参加市级以上各项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5.7万人次。

10.加强宣传推广。宣传贯彻新《体育法》,在舒城县融媒体中心办好《舒城体育》专题,举办电视访谈,在机关、广场等场所设置宣传台宣传。大力宣传快乐健身行动,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召开快乐健身行动、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新闻发布会,电视台制作播发体育访谈节目2次。利用舒城县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和新媒体大力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讲述全民健身故事,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树立全民健身榜样,传播社会正能量。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快乐健身行动”单独作为项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运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使用体育强省专项资金和市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快乐健身行动,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二)加强场地供给。完成《舒城县体育设施国土空间规划》,并纳入全县总规;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三)制定优惠政策。落实上级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附件:快乐健身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快乐健身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健身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对已建小区,按照“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原则,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健身点18个。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健身点69个,建设轮滑场。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县重点工程处、

各乡镇(开发区)

2

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建设步道建设规划,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重点工程处

县城管局

各乡镇(开发区)

3

将舒城县龙眠公园改造提升为智慧体育公园。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县发改委

县住建局

县重点工程处

4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体规字〔2021〕7号),高质量开展县体育中心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县体育中心全民健身的示范引领作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1个,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鼓励有条件在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县教育局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经信局

5

组织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太极拳、广场舞、似冰雪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培训人数不少于1.2万人次,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6万人次。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县体育总会

6

举办万佛湖省直机关健身走、鄂豫皖大别山革命老区门球赛等特色品牌赛事;举办安徽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六安市中小学生男田径运动会;举办舒城县全民健身运动会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全县青少年运动会;舒城县社区运动会。继续办好全县第四届广场舞大赛、首届全县篮球联赛、全县职工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赛、棋类赛、舒城县网球邀请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赛事活动。

县委宣传部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县直工委

县总工会

各乡镇(开发区)

7

宣传贯彻新《体育法》,继续在舒城县融媒体中心办好《舒城体育》专题,举办电视访谈,在机关、广场等场所设置宣传台宣传快乐健身行动、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新闻发布会,电视台制作播发体育访谈节目2次。利用舒城县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和新媒体大力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讲述全民健身故事,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树立全民健身榜样,传播社会正能量。

县委宣传部

县融媒体中心

8

将“快乐健身行动”单独作为项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运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使用体育强省专项资金和市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快乐健身行动。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9

将全民健身设施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10

落实上级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税务局

 

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新增城市停车泊位40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

二、推进举措

()加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

1.严格落实新建配建标准。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及相关管理要求,城市新建住宅小区新建配建停车泊位3000个以上,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新建配建公共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

2.加快停车设施改建扩建。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和老旧小区等改造,充分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通过“微循环”的方式对道路、绿地等进行调整优化,新建改建停车泊位100个以上。持续推进独立运营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新增公共停车泊位800个以上。

3.推进停车设施盘活共享。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建筑和小区的停车泊位在满足自用的情况下错时对外开放。力争盘活共享停车泊位200个以上。

4.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按照“补旧增新、能划尽划”的原则,合理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停车泊位进行增划补划。争取新增路内停车泊位200个以上。

()强化城市停车设施管理

1.加强智慧停车管理。将城区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尽快接入“APP”平台,提供智慧停车保障,做好空闲公共停车泊位信息更新和导引,最大限度地提高城区实有停车泊位使用效率。

2.完善停车场充电设施。科学合理布局充电设施,积极推进居住社区和公共建筑停车泊位加装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和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应100%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条件,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30%,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35%,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3.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实物化、可视化、大众化等宣传方式,开展便民停车宣传,引导市民文明规范停车;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资源、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宣传便民停车行动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听取市民意见建议,引导市民群众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暖民心”行动,营造浓厚的便民停车宣传氛围。

三、支持政策

()完善用地政策。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开发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城区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强化资金支持。鼓励设立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与政府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统一组织建设运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在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

 

附件:便民停车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便民停车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严格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配建标准。

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和老旧小区改造,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新建改建停车设施。

住建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依法依规利用已有人防工程地下空间,新建改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

人防办牵头、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

城管局牵头,直各部门、城关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

公安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向社会公众提供停车信息服务,强化停车秩序管控,引导市民就近规范停车。

城管局牵头,数管局、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编制《六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发改委牵头,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放心家政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656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1400人次,“回炉”培训5160人次。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400人,新增员工制家政企业1家。推行“一人一码(牌)”,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评价制度,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员工申报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压实家政服务企业培训主体责任,严格推行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将提高职业道德作为培训的必需内容,在岗人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回炉”培训,统一规范培训标准。推动岗前培训与就业挂钩、“回炉”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挂钩。将家政技能培训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利用当地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按季度组织开展家政技能培训班,吸纳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

2.强化职业学历教育。支持舒城师范学院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向家政、养老、育幼、健康服务等领域倾斜,扩大招生规模,宣传推广省级继续教育网络园区课程超市平台。

3.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家政服务企业积极与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开展合作,组织院校教师和家政服务企业双向实践、推广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研发创新服务项目等。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家政服务人员技能成长发展路径。

4.加强依法行政。联合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家政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中的问题。强化信息平台对接,归集家政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在市场准入环节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等实施任职资格限制。指导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5.加强宣传推广。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放心家政行动,提升家政行业的社会认同度,鼓励、引导群众到员工制家政企业接受家政服务。从行业活动举办、标准化制定实施、竞赛获奖等方面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家政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鼓励更多年轻人参与到家政行业中。进一步拓展我家政行业种类,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二)持续招引培育优质市场主体

1.招引一批龙头企业。招引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力响、成长性好的家政企业与有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地方政府结对,到我县投资开设家政服务网点。落实家政兴农行动计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有效提升家政服务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成效。成立舒城县家政行业协会,发挥家政行业协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牵头与省内、长三角地区家政行业开展合作交流。

2.扶强本土企业。支持成立员工制企业并提档升级,以连锁经营、互联网十家政方式向周边城市拓展服务网络,下沉社区设立服务网点。鼓励创新非住家的点单式服务”“分时段服务新模式,逐步突破住家保姆24小时在岗模式限制,探索家政从业人员轮班制度,引领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发展。

3.升级中介制企业。引导中介制企业向员工制企业转型发展,开展一站式家政服务供需对接,实现劳务输出、家政培训、家政孵化十双创、行业交流等多项功能。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引导互联网企业规范运作并加强管理。推动家政与电商、养老、托幼、保洁、配送、助医等家政服务产业链融合发展。

(三)持续强化家政行业诚信建设

1.优化信用信息服务。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全量归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进一步加强我县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归集。根据省级《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对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人员星级评定工作。

2.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基于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家政服务联合奖惩体系。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家政服务项目清单,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3.大力推行亮码(牌)上岗。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模式,由家政服务企业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基本信息,家政服务人员须承诺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并授权征信查询,再经第三方审核,系统对审核通过者自动生成二维码,实行一人一码(牌),实现家政人员上岗上门亮码(牌)-客户扫码-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持续推进家政服务创新

1.引导创新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集镇、社区探索建立家政服务超市。构建政府+企业+社区服务社区家政服务新模式,推广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全链条家政社区服务模式。支持家政企业大力发展家政电子商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鼓励发展新兴服务。在抓好一般家政服务、育婴、养老、护理、保洁等传统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同时,鼓励发展管家、理财专家、心理陪护、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政支持政策

优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享受市级就业促进行动相关优惠政策。加大筹资力度,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积极争创、推荐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等荣誉称号,由省级分别按照10万元/家、2000/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

(三)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探索推广契合家政企业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逐步推进家政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四)落实其他有关政策

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家政服务人员体检要求,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经与家政服务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体检项目,额外体检项目费用由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承担。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附件:放心家政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放心家政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2023 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656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1400人次,回炉培训5160人次。

县商务局、县人社局牵头,县总工会、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打造产教融合基地

持续推进

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打造产教融合基地

支持舒城师范学院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向家政、养老、育幼、健康服务等领域倾斜,扩大招生规模,宣传推广省级继续教育网络园区课程超市平台。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牵头,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组织开展技能赛

持续推进

县商务局、县妇联牵头,县总工会、共青团舒城县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招引一批龙头企业,扶强一批本土企业,升级一批中介制企业

2023 年新增1家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优化信用信息服务,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持续推进,不断完善

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健全标准体系

2023 年基本建立,持续完善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大力推行亮码(牌)上岗

持续推进

县商务局负责

9

引导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发展新兴服务

持续推进

县商务局牵头,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落实财税、金融保险、用房用电、体检等支持政策

持续推进

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六安银保监分局舒城监管组、人民银行舒城县支行按职责分工

 


文明菜市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全县菜市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为目标,开展菜市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到2025年,全县所有菜市达到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要求。

(二)阶段目标。2023年,完成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其中,城区菜市3个(春秋路农贸市场、三拐塘农贸市场、凤池苑农贸市场),乡镇菜市5个(城关镇孔集农贸市场、棠树乡八里农贸市场、千人桥镇五里桥农贸市场、百神庙镇白马宕农贸市场、干汊河镇汉寿街农贸市场)。

二、具体内容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县级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夯实各市场主体责任,落实菜市行业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适时组织观摩交流、互学互评活动,发挥标杆带头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二)梳理信息台账。有关乡镇摸排菜市基本情况,统计形成信息台账,对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六安市文明菜市行动方案》《舒城县文明菜市行动方案》中的改造内容,制定2023年整改任务清单,列明时间表、路线图,将年度任务分解到月,配合月通报确保序时推进。2023年2月底前将各菜市改造方案报县商务局,7月底前完成年度改造提升任务。

(三)坚持科学调度。分级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结合省级暗查暗访结果,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菜市进行检查,适时对问题进行曝光。开展省市县联动检查监督,对各地菜市常态化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随机测评。探索建立菜市文明发展常态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动态组织验收。原则上实行动态验收,菜市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后,由菜市经营主体申报验收,申报后1个月内,城区菜市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初审,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达标验收,并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奖补;乡镇菜市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初审,县区文明菜市行动工作专班组织达标验收,报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年度所有项目验收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文明菜市”行动群众知晓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网站、公众号、宣传板、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让“文明菜市”行动切实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强化资金支持。城区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30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50万元)的标准申报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乡镇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15万,由县财政予以奖补。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城管局要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区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菜市日常监督。

(三)强化部门协同。文明菜市行动是省、市、县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城管局要落实好属地责任,牵头推进文明菜市行动开展;县直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提升示范点进行指导,督促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县城管局抓好落实;市场开办者要强化主体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根据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县城管局要求,推动文明菜市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和对菜市的常态化管理。

附件:文明菜市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文明菜市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措施

重点任务

实施时间

责任单位

1

整治提升具体方案

制定工作方案

2023年2月28日前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牵头,市场管理者负责

2

改造硬件设施

完善通风设施、健全排水系统、完善服务设施。

2023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牵头,市场管理者负责

3

加强卫生保洁

规范垃圾处理、加强清洗消杀、加强厕所保洁。

持续推进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城管局牵头,县卫健委指导,市场管理者负责

4

规范秩序管理

推行划行规市、规范停车管理、引导文明经营、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氛围。

 

持续推进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管理者按职责分工负责

 

 

老有所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74万人以上,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4.56万人以上(其中线下学习3.09万人,线上学习1.47万人以上),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5%,老年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提升。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统筹谋划。出台《舒城县“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加大基层老年教育投入,完善基层老年教育体系,力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向乡镇、村倾斜全面推进乡镇级老年教育提质量村级老年教育强内涵,实现乡镇级老年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规范化村级老年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常态化目标。

(二)持续扩容增量。在全县乡镇、村级老年学校全覆盖的基础上,在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建立村级老年学校(教学点),将全县广大教育系统退休教职员工纳入老年教育体系。积极推动现有的县直单位老年大学分校和乡镇(街道)老年学校扩容增量,挖掘办学潜力,扩大办学场所,扩充办学容量。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新增老年学校10所,改建老年学校24所,进一步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

(三)促进融合发展。优化老年学校资源供给结构,重点发展社区、农村老年教育,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向社区、乡村和养老机构等倾斜延伸。推动老年教育融入社会治理,共享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教育文化资源,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老年人的开放水平。

(四)优化教学资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引导老年学员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常存,作为老年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文体活动、红色教育活动、重要节日纪念活动等各类活动,搭建老年学员的交流展示平台,不断拓展和丰富老年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鼓励老年大学根据自身优势,以需求为导向,结合舒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等资源,建设具有舒城特色的老年教育课程。

(五)强化师资保障。多渠道选用教师鼓励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允许高校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设立县级老年教育师资库,在全县中小学校遴选专业教师力量为老年学校提供必要师资支持。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鼓励支持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

(六)推进智慧教学。依托舒城开放大学和舒城县老年远程教育网,着力推进基层老年远程教育,统筹建设乡镇级、村级分校(点),实现村级老年远程教育全覆盖。加强线上老年大学教育,发挥县、乡镇、村三级老年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优势,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加强老年智能教育,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

(七)规范办学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对老年大学(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等开展督导检查。指导老年大学(学校)对照老年大学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创建一批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省、市、县级示范老年学校。

(八)大力宣传推广。通过制作办学简报、推送政务信息、乡村广播播报、邀请媒体报道等形式扩大老有所学行动宣传覆盖面,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老年人群的社会舆论环境。表彰、宣扬一批优秀老年学校、先进老年教育工作者,提升基层老年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增强老年学校办学知名度和吸引力,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经费投入。对改建的公办县、乡、村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对公办老年学校,按200//年标准拨付生均经费。对建设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老年远程教育分校(点)的按财政供给渠道予以资金支持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老年教育机构教师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提升老年教育人才队伍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制定人才激励制度,探索中小学教师走进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兼职授课的办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老年教育工作。加强老年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依据省市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加强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及管理。

(四)建立保障机制。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把办老年学校经费支出列入财政供给保障渠道。政府举办的老年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推进老年人学习场所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并根据老年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逐年增加。

附件:老有所学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老有所学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74万人以上,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4.56万人以上(其中线下学习3.09万人,线上学习1.47万人以上),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5%。

2023年底前

县教育局牵头,县老教委、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舒城开放大学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出台《舒城县“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

2023年底前

县教育局牵头,县老教委、县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在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建立村级老年学校(教学点)。通过改建一批、扩容一批、新设一批、网办一批,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新建10所、改建24所老年学校,不断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

2023年底前

县教育局牵头,县老教委、县财政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动老年教育融入社会治理,共享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教育文化资源,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老年人的开放水平。

持续推进

县教育局牵头,县老教委、县科技局、县文旅体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体现舒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等资源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

2023年底前

县教育局牵头,县老教委、县委老干部务中心、舒城开放大学、县委党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允许高校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鼓励支持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

持续推进

县教育局牵头,县老教委、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

设立县级老年教育师资库,在全县中小学校遴选专业教师力量为老年学校提供必要师资支持。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

2023年底前

县教育局牵头,县老教委、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县人社局、舒城开放大学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

依托舒城开放大学和舒城县老年远程教育网,建设乡镇级、村级分校(点),实现村级老年远程教育全覆盖。

2023年底前

舒城开放大学牵头,县老教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举办老年学校。

持续推进

县教育局牵头,县老教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税务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依托现有各级各类老年学校,挖掘办学潜力。

2023年春季学期启动并持续推进

县教育局牵头,县老教委、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舒城开放大学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开展示范学校建设,创建一批省、市、县级示范老年学校。

持续推进

县教育局牵头,县老教委、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将老年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持续推进

县财政局牵头,县老教委、县教育局、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表彰、宣扬一批优秀老年学校、

先进老年教育工作者。

2023年底前

县教育局牵头,县老教委、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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