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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08:28 信息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项内容。报告中数据核定时间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集中办公区3楼,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776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聚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中心目标,压实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一名人员专责专抓,做到“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积极做好牵头承担工作落实,全面加强对政策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在实处。突出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每日发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每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每季度发布固体废物和重污染天气等。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修订《舒城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过程中,依据决策覆盖内容,分别征集社会公众和涉企意见,及时收集整理,合理采纳。2023年,我局在县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信息1290条。

(二)依申请公开。积极畅通信函、当面提交、传真、网页申请4个依申请公开渠道,认真做好信访件答复,明确答复范围、方式和程序等。从本级网站等渠道直接收到的访件,局属各部门及时配合做好答复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办理。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本年度重新修订印发了《舒城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规范政务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级审查制度,由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统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采取自查自纠和反馈问题整改等方式,严格落实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平台系统正常运维。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全国生态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充分发挥12345网络渠道,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信息,做到按时办理并规范回复。

(五)监督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责任细化到系统内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加强日常调度。对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季度监测反馈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责令限期改正,对发生重大信息错误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查摆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上年度查摆的政务公开创新手段水平有待提升、重点领域信息不全面以及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公开存在不规范等问题。2023年,一是按照“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强组织抓机制,严格审核公开内容,严格遵守工作流程,严格把握公开时限;二是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强基础抓质效;三是突出环保特色,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展示舒城生态成色。目前,上年度存在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对照查摆,我局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栏目维护不及时、生态环境质量等部分信息发布不全等。2024年,我局将全力改进存在问题,扎实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定期查漏补缺。对照目录排查发布要点,排查栏目是否及时更新,保证栏目不缺项、不漏项。二是积极总结提高。主动学习其他县直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思路,切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及时全面规范公开。三是及时抓好整改。对标对表薄弱环节,全力抓好整改,按时完成监测反馈问题清单整改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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