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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1:12 信息来源: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结合各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我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旅游中心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城关镇春秋北路1号综合办公楼二楼;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96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旅游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紧扣舒城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省、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并且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结合工作职能推进旅游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部门工作动态,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深化“旅游”领域栏目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狠抓季度测评问题整改,全年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准确、不出纰漏。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公开0件,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常态化推进政务公开隐私保护工作,全面排查整改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等不规范内容,截至目前,我中心发布的信息无涉及个人隐私内容。

    2、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程序,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本单位起草,政府代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格式进行调整上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大力发展政务新媒体,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多个平台开展宣传和公开工作。2023年,我单位通过“@游舒城”抖音号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累计推送短视频109条,累计播放量2100万,点赞量23.5万,播放量同比增长75%,点赞量同比增长69%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中心分管领导负总责,中心办公室抓落实,中心各股室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合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地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考核制度,每季度对照测评问题清单认真整改,持续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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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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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内容形式较为单一,缺乏一定创新性的问题;同时部分内容未及时更新;少数发布格式存在不规范问题。我们不断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力求创新,及时跟进,完善内容,目前已整改完毕。

    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有待拓展,工作动态等内容有时没有及时更新,今后我中心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不足之处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中心所有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举措;三是加强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公开部门工作动态,不断推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2024123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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