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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08:47 信息来源:舒城县金融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舒城县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金融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城关镇梅河西路相约河畔12号写字楼8层;邮编:231300;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64-86650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和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1条,公开政策解读8次,主动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强化信息采编审核、网站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考虑社会各界对金融经济方面信息的需求,对最新文件和会议进行解读,主动发声,紧跟政策脚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金融知识宣传周等活动,提升群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定期举办直接融资业务培训、万家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等,增强企业竞争力,助推企业合规化运行。对活动进行总结并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金融服务中心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严格依照程序接收受理申请,引导群众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对依申请公开指南进行实时更新。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文件规范性整理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上下联动、专人负责、依法办理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机制,对依法公开需让社会群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及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群众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对标先进单位政府网站,对现有栏目进行调整更新,各栏目不断优化升级。及时按时完成下发的网站质量检测报告、错字错链修改、疑似隐私信息核实及修改等工作。做好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平台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更新县内小额贷款情况,了解群众所需。做好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运营管理,解决企业资金需求,提供更优质服务。

(五)监督保障

强化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围绕办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和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定期检查、进行督促,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加强整改落实。严格对照反馈问题,对标对表抓好整改工作,及时补缺补差,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学习和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以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存在的信息发布不及时、解读内容缺少亮点问题进行整改,本年度已派专人负责定期跟进栏目信息发布,月度更新内容。重点审核解读内容,确保解读有深度,贴进群众关切。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

主要存在问题: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内容不具体、不生动,无实际数据。

改进措施:提高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信息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切实把握好内容要点,充实发布内容,公布相关数据,制作表格、图片解读等。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高质高效回应好群众关切,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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