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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6:32 信息来源:舒城县商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编制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商务局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北路1集中办公区5;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13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共计公开信息570其中,全面强化“六稳六保”、扩消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201条。增设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栏目,全面公开我县在县域商业体系方面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落实情况12条,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5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在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程序、申请处理流程、收费标准,并通过信函、当面、传真、网页申请等渠道,积极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3年,共办结群众依申请公开1件,均在规定时限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规范、程序合法。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全面深度排查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广告非法链接等不规范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问题。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格式进行调整上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公开栏目不断优化调整,明确发布内容、公开时限和发布格式,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常态化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检查,确保平台各项功能能够正常使用。持续发挥12345热线平台的作用,积极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度累计解决101个热线问题。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结合季度测评反馈的问题,不断完善提升,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对照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提升,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定期收集各股室产生的信息,及时全面进行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二是积极发布上级和本部门涉企政策文件,采取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等方式,切实让群众读得懂、理得透。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

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栏目信息无实质结果,仅为说明信息,导致季度测评失分;二是涉企服务工作机制不健全,涉企政策意见征集信息少。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一是全面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强化工作落实,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与相关股室对接,做好日常信息收集,减少栏目说明信息,提高栏目信息质量。三是健全完善涉企服务工作机制,在涉企政策文件出台前认真全面的征求企业意见,确保政策文件真正做到惠企利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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