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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印发《春秋乡进一步加强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16:00 信息来源:舒城县春秋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形成了《春秋乡进一步加强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挂网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向春秋乡党政办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4日

二、征询内容:

关于印发《春秋乡进一步加强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提出意见的方式:

1.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库”(http://www.shucheng.gov.cn/hdjl/yjzjk/index.html)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舒城县春秋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3.通讯地址:舒城县春秋乡春秋大道106

4.联系电话:0564-8191400

5.邮政编码:231337

起草说明:

现将关于印发《春秋乡进一步加强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共管、疏堵结合、分类施策、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全乡电动车综合治理,为推动春秋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春秋,创造平安、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1.重点工作:加强三四轮电动车源头管控,梳理三四轮电动车底数;强化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严查三四轮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违法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等突出违法行为;
     2.重点区域:要以重点乡道路和集市等周边道路为重点。
     3.重点人群:学生群体、环卫从业人员、“一老一小”特别是农村地区高龄老人等人员群体。


关于印发《春秋乡进一步加强电动三四轮车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舒交安联﹝20231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当前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市场鱼龙混杂,且车辆大多数没有纳入工信部目录,无法登记上牌,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现象突出,但又无法禁止其上路,管控难度大,另外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载人现象突出,特别是老年人易造成较大事故,2023年亡人事故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比高达73%,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为此,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2024430日在全乡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乡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长:文伏生  副乡长

副组长:周家华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杜少坤  应急管理所所长

    经发办主任

郭昌敏  计生办主任

张邦米  民政办主任

    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帮忠  农机站主任

王维新  畅通办主任

宋叶贵  中心校校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畅通办,王维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推进取得实效。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

1.摸清底数。各村根据《关于对辖区杂交车、三四轮车开展情况摸排的通知》(舒交安联202311﹞号)、《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地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知》(舒交安联202366﹞号)要求,继续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摸排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电动三四轮车车辆、驾驶人底数,完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台账。(完成时限:2024131日)

2.强化行业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关于加强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源头监管工作的函》(舒交安联202360﹞号)要求,排查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门店,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严禁销售门店非法改装电动三四轮车。(完成时限:2024229日)

3.开展亮尾。各村要推进实施电动三四轮车编号(亮尾),安装统一格式编号牌(附件1),免费粘贴反光贴,努力做到粘贴率100%,反光贴标明电动三四轮车“严禁违法载人”。(完成时限:2024331日)

(二)强化路面管控

4.统筹攻坚力量。派出所要将执法力量向重点路段和农村地区倾斜,对本辖区电动三四轮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载客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结合农村道路交通特点,重点围绕辖区建设工地、农场果园、农村集市等集中用工场所,对电动三四轮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如闯红灯、逆行、随意变换车道或掉头、违法载人等,保持“零容忍”。特别是要加强60岁以上老年人骑行电动三四轮车时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处罚教育,可通过向当事人亲属通报情况,讲明危害,督促其亲属加强日常监护提醒。

5.科学调整勤务。派出所要紧密结合2023年终攻势方案要求及岁末年初交通特点,精准分析电动三四轮车违法及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认真组织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开展晨暮攻势、夜间巡逻、精准查缉等行动,紧盯“一早一晚”、午后、农村“逢集”等重点时段,加强勤务部署,提升事故易发时段管控力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

6.开展社会面宣传。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向群众讲明驾驶电动三四轮车需遵守的交通法规常识;各村要利用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电动三四轮车安全出行的宣传,运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等循环播放《致广大电动三四轮车车主及驾驶员的一封信》(附件2),逐人逐车签订《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承诺书》(附件3);公安交管、派出所要利用“警民议事厅”微信群,向辖区群众开展宣传,同时对路面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粘贴反光贴,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手册,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宣传。

7.加强重点群体宣传。年终岁尾之际,农村“逢集”电动三四轮车出行频繁,公安交管部门每周至少要进村入户开展2次电动三四轮车驾乘人员,特别是60周岁以上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宣讲,要提倡“转弯打手势,天黑不上路;上路戴头盔,靠右慢通行”,增强安全出行意识,以“小切口、小举动”实现交通安全倍增效应。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是提升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有力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治理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预防交通事故重要抓手,广泛动员,狠抓落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二)文明理性,规范执法。要严格执法程序,坚决落实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和规范用语,确保理性平和和文明规范,要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对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要以教育纠正为主,坚决防止粗暴执法、过度执法,严防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众不满,引发社会舆论炒作,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要坚持“宣教并重”的原则,妥善处置。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工作组将不定时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如发生涉电动三四轮车亡人事故,将一律启动事故深度调查,并纳入该辖区平安建设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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