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城关镇拟定的《城关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6日
请将意见稿寄至:城关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1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邮箱:1554139836@qq.com
联系电话:0564-8621377
起草说明:
现将《城关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各地学生溺水等事件教训,扎实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特别是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二、起草依据
本方案的起草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和精神: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4年3月,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结合上级有关文件和城关镇实际,开展城关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起草工作,通过前期调研、讨论、会商,于2024年3月15日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起草内容
本《方案》共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要把全面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和建设社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防护网络作为工作目标。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是工作安排。一是动员部署、完善机制。要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宣传教育、隐患排改。要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保持宣传效果。同时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排除风险隐患。
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一是成立防溺水专项领导组,二是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三是建镇级督查组,对各村(居)防溺水工作进行随机暗访督查。
城关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优化学生健康成长环境,进一步压紧压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决定于 2024年4月到10月,在全镇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溺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借鉴前期典型经验做法,全面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防范溺亡事件发生。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二、工作安排
严格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硬措施,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重组家庭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 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 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屏障。
(一)动员部署、完善机制(2024年4月底前完成)。
各村(社区)要迅速启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隐患排改(2024年9月底前完成)。
1.宣传教育全覆盖。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各中心校要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落实“1530”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 1分钟、每周放学前 5分钟、节假日前 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结合以往发生的溺水事故,通过开展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班会课、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组织一次游泳教育等七项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教育引导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防溺水普法宣传,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宣传,督促家长履职尽责,教育学生珍惜生命、珍爱生活。二是延伸宣传教育触角。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宣传品、“两微一端”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知险避险意识和能力。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广播电视要滚动播出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三是强化技能培训。各村(社区)、各中心校积极邀请县游泳协会、蓝天救援队等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中小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2.排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开展一次排查起底。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景区内水体等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学校、村(居)委会要于1周内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村(社区)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 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社区)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并于 4月底前完成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更新维护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
3.联防联控到位。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民政办要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数,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水利部站要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识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各管理单位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应急管理所要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矿坑防溺水措施;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日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自然资源所要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党政办信息中心要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
4.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置公益性岗位,加强日常巡查。特别要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中小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要充分发挥镇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戏水、游泳人员。各派出所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速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三)总结提升、抓长抓常(2024年 10月底前完成)。
要加大对防溺水工作中典型做法的总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调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学校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确保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成立防溺水专项领导组,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机制。
(二)推进家校社协同。学校要在 4月底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村(居)委会要组织干部深入辖区内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有条件的村(居)委会要发挥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开展课外阅读、文化辅导、艺术学习等“暑期课堂”活动,协助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做好家庭监护。
(三)强化督导考核。镇防溺水专项领导小组组建镇级督查组,对各村(居)防溺水工作进行随机暗访督查,有关情况全镇通报。
(四)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对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上追一层。发生一次性死亡 2人及以下溺水事故的,交由县政府组织督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