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退役军人〔2024〕28号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服务退役军人为宗旨,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法治、保密的关系,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公开公示,保障群众知情权,便利广大退役军人办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政务公开真正成为党和广大退役军人的“连心桥”。
三、主动公开内容
(一)机构信息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部门职能(涉密除外)、机构设置(内设科室、下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班子成员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文件与政策解读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发布,规范政策解读内容,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三)政府重点工作
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包括工作举措、进展成效等。(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四)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县级层面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其他权利等不涉密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五)财政信息
按照要求公开单位财政预决算说明、表格、“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依申请公开
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答复内容要客观实际、立足申请人要求、回复要详细细致,注重解决申请人需求。要及时告知其本人有效的救济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七)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按时按质向社会公布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把重点工作纳入政务公开范围,通过公开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情况,反映退役军人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体工作。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
(二)强化管理服务。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
(三)抓好跟踪落实。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