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 重点领域公开 > 公共监管 > 产品质量监管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质量类行政处罚信息(第八期)

    发布时间:2024-08-06 16:48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数据来源单位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经营地址 处罚名称 投诉举报方式
    舒城县城关镇耀阳电动车行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H9MD85 何华耀 舒市监处罚〔202438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处货值金额2.4倍罚款8160元。 0.816000 0.010000 2024-07-26 2024-07-26 2027-07-26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 一年 341523 2024-07-26 公开 行政处罚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城关镇 舒城县城关镇耀阳电动车行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案 12315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