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 监督保障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5:22 信息来源: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结合各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我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报告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旅游中心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城关镇梅河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969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等通知有关要求,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落实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以来,县旅游中心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和群众关注关切,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提效能作用,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累计主动公开138条,重点公开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建议提案办理、政策法规等方面信息。不定期对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进行自我监测,坚决防止出现空白栏目、栏目无法打开、栏目更新不及时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我中心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各项办理程序和各项环节手续,畅通受理渠道,有效满足群众对各项信息需求。2024年,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坚持“三审制”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度,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栏目设置,严格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的规范要求建设,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深入挖掘新媒体平台优势,落实专人负责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发布相关文旅资讯、游玩攻略、活动预告等内容,2024年以来官方抖音号舒城文旅共累计发布视频300条,浏览量突破2000万,总获赞量达到42万,小红书全年累计投稿95篇,微信视频号累计发布300条,播放量达到200万,充分依托互联网切实提升正面引导效果,扩大舒城文旅政务公开声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三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责任清晰、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三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测评结果反馈情况,规定时间内公开发布测评结果整改台账。2024年我中心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中心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4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有待拓展,工作动态等内容有时没有及时更新问题。我们反思问题,对症下药,制定有效措施,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毕。

    2024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股室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足。二是政策解读质量及多样性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为民服务公开力度不足。

    下一步我中心将认真总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贯彻落实相关指示要求,加强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围绕旅游工作,解读多元化,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聚焦为民服务。抓好与文旅事业发展和民生服务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聚焦文明旅游、旅游消费等方面,及时公开政策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系统性、全面性,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202518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