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 财政资金 > 部门项目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10:47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市局安排下达我局的 2024年度转移支付资金共4万元,其中市场监督管理补助经费4万元。我局严格按照《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市场监督管理补助经费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督管理补助经费的通知》(皖财行〔2023〕1336号),省财政厅财政拨付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市场监督管理补助经费4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度资金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局、基层所网络互联互通,市场监管业务数据传输,全县企业年报和信用公示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办理;开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重大执法办案任务,提高执法办案保障能力,有效维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服务我县经济发展。年末无结转资金。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充分发挥绩效。从而保证了项目资金的严格管理。

    各项资金都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使项目得到切实的保障。

    会计信息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项目资金的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我局做到了一是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所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及时通报。二是所有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在资金使用方面在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在使用过程中纪检部门全程介入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指标1:补助执法办案经费的县局(个)

    2024年绩效指标值补助执法办案经费的县局1个,实际1个,完成目标计划,实际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

    指标1: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性:规范

    指标2:经费支出合规性: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等规定

    时效指标。

    指标1:任务完成时间:2024年底前

    指标2:经费支出时效性:2024年12月底前

    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计划总成本(万元):4万元

    指标2:扶贫开发重点地区补助标准(万元/个):4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对指导企业和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和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影响程度:程度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对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保障我省经济发展的持续影响程度:程度明显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市县局满意度:≥90%

    自评结果

    (一)2024年度市场监督管理补助经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两项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尚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出现。下一步继续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纪检部门跟踪监督,确保资金专用,进一步提高本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依法在政府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减分事项

     

    二)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