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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质量类行政处罚信息(第九期)

    发布时间:2025-06-30 15:55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数据来源单位 备注 严重程度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经营地址 投诉举报方式
    舒城县舒茶镇大乐购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U7DD39P 方小玲 舒市监处罚〔2025〕19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销售不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罚款42元;2、没收违法所得8元;3、没收不符合标准的不合格纸杯4沓。 0.004200 0.000800 2025-06-27 2026-06-27 2025-09-27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舒城县舒茶镇大乐购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舒茶镇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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