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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有权停水吗
    留言时间:2023-03-27 21:51:0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848
    受理单位: 舒城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舒城鼓楼阳光城小区物业公司未将水费收缴移交至供水公司,自行收取,现因业主无空闲时间交水费直接停水,催款单上也未附收款账号,这种行为是否合理?物业公司只是代供水公司收款,怎么有权利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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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3-03-31 16:54:34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物业私自停水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县城管执法局收到投诉后高度重视,安排物管中心执法人员立即前往鼓楼阳光城小区现场查看。3月29日,县城管局执法人员约谈鼓楼阳光城小区物业负责人,要求物业企业采取合理方式与业主进行沟通,不得以停水方式催缴水费,小区物业承诺立即整改。3月29日下午16时,县城管局执法人员与您联系,告之目前供水已恢复,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物管中心,联系电话:0564-867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