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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医保异地使用
    留言时间:2023-07-26 23:59:2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3913
    受理单位: 舒城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想问一下,舒城职工医保可以在合肥门诊使用统筹账户吗,需要异地报备吗,如果没有报备打了发票等回来再报销可以吗 ?另如果不能报销 可以在合肥直接刷个人账户的钱吗?医保卡的钱在省内其他药房买药的话可以直接刷个人账户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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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舒城县医保局 发表于:2023-07-31 10:19:20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咨询医保异地使用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皖医保发〔2022〕3号)规定,职工在统筹区域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门诊共济报销;另外,我市已办理过备案手续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的参保职工,可以在备案地享受普通门诊共济保障待遇。以上两种情况,均应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您如果仍在舒城居住、工作、生活,则只能在六安市统筹区域内享受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若符合第二种情况,长期在合肥居住、工作、生活,且已办理备案手续,则只能享受在合肥区域普通门诊的共济保障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医保局职工医保审核股,联系电话:0564-868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