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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就医
    留言时间:2024-08-14 17:26:0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968
    受理单位: 舒城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我母亲是六安市舒城县的居民医保,但我们长期居住在合肥,并申请了异地长期居住,请问我们在省立医院做的一些门诊检查,可以报销吗?如果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是带回舒城报销吗? 另外,后面我们在省立医院也住院做了手术,住院的费用请问是按多少比例报销呢? 还有,检查出来是恶性肿瘤,我们也申请了门特,请问门特的报销是怎么操作的?是直接在合肥省立医院结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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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舒城县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2024-08-17 15:38:50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六政办[2019]18号)规定,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5%。根据《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的通知(六医保秘[2022]91号)规定,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报销比例按照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安徽省立医院住院就医,执行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经电话了解,您母亲已认定符合通过了医保门诊慢特病,根据《关于完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恶性肿瘤3个门诊特殊病医保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六医保秘[2022]19号)规定,该病种居民医保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5%,参保人员在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可实现联网直接结算。舒城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8月15日下午电话与您沟通并说明情况,您已表示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医保局居民医保股,联系电话:0564-866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