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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活就业人员怀孕后医保转至企业职工医保缴纳,请问生育津贴如何结算?
    留言时间:2024-09-18 17:53:4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339
    受理单位: 舒城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我是六安市舒城县一名普通职员,今年7月份开始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缴纳医保,目前怀孕了,已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满三个月,准备转入到公司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医保,在明年三月份生产前预计将在企业职工医保缴纳五个月(不足缴满六个月),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领产检和生产当日的补贴吗?按前者我能领到多少?按后者应该是领不到的。另外计划产后一直缴纳企业职工医保,请问生育津贴是按灵活就业人员的98天领还是按企业职工的158天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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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舒城县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2024-09-20 18:35:22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生育津贴相关问题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舒城县参保职工在六安市统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应该持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即时结算。若按照您所述情况,连续参保缴费至生育津贴享受期满截止日且不断缴(补缴不算),可享受企业职工医保生育津贴待遇。舒城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9月20日电话与您沟通并告知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医保局,电话:0564-868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