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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翻建新房
留言时间:2025-02-17 16:17:5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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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舒城县张母桥镇这边在原有宅基地基础上翻建新房的政策以及流程,谢谢
舒城县政府

回复单位:舒城县张母桥镇
发表于:2025-02-18 20:32:17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农村宅基地翻建新房”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首先建房户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主书面申请(有本村民组18周岁以上成员签字,并附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申请人身份证和本户户口本复印件、原宅基地土地证复印件等),然后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交由村民组召开会议(会议记录复印件),村民组及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交由镇办事大厅。镇农经站及时组织国土、规划、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现场察看并联合会审(看是否为耕地、是否为林地、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超面积等),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提交政府办公会议审批。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张母桥镇人民政府,电话:0564-856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