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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反映医保报销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8-10 16:18:1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852
    受理单位: 舒城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之前反映过舒城县社保局那边关于2020年意外受伤发生的费用只能在今年4月前报销的事情,当时反馈说是和保险公司达成的协议,现在过去两个月了,还是没有任何反馈。 这件事情到底怎么解决的? 这个时间有没有和广大老百姓宣传灌输过,又是谁定的这个时间,很多人有和我类似的情况,没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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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1-08-16 21:47:45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全市统一招标,舒城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标承办,依据协议,当年度赔付案件应在次年4月30日前申报,逾期不再受理上一年度赔付案件。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5月初以舒医保秘[2021]37号文件向市医保局请示报告,经多次沟通协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意见,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赔付单位。收到回复意见后,我们及时电话将结果反馈给您,您也表示理解。 请您携带完整的住院病案、住院发票原件等资料到县医保局一楼大厅17号窗口受理报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疑问,请联系县医保局,联系电话:0564-808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