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1934
    浏览

    1
    回复

    暂无头像
    关于舒城碧桂园小区公共门厅/安全出口乱停放电动自行车.
    留言时间:2021-08-26 15:35:24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934
    受理单位: 舒城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中查看信件: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于2021年6月21日发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舒城碧桂园小区各楼栋门口电瓶车存在肆意停放,堵塞安全出口,主业对于违规行为,也及时劝阻并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期间物业单位对电瓶车进行了搬离及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但是收效甚微,不能因为个别的业主行为置安全与不顾,请主管部门联合物业服务企业针对此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暂无头像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1-09-01 17:10:54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问题反馈后,我单位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电动自行车停放于架空层内,未发现堵塞安全出口,物业管理人员表示近期将采取强硬措施加强电动车管理,同时大队执法人员要求物业积极向居民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疑问,可致电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564-862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