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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公积金?
留言时间:2021-09-03 14:43:1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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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本县区是否可以个人缴纳公积金?
舒城县政府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1-09-03 17:31:04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针对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根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 凡居住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人员, 均可申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您还有问题请致电我部咨询电话:0564-8622144。舒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业务大厅办公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中段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