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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特殊慢性病证
    留言时间:2021-12-14 18:55:0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527
    受理单位: 舒城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想了解下,第一,特殊慢性病证(肺癌:)怎么办理的,需要什么证件资料 。第二,长期住在合肥看病也在合肥。听说要备案能提高报销比例,具体怎么办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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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1-12-21 19:13:00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问题一的答复:根据《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管理办法》规定,参加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有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慢性病病种均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肺癌是我市规定的特殊慢性病病种,请携带社保卡、申请表、近两年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病历及诊断依据(各种检查报告单)等材料至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5号窗口(医保窗口)提出申请办理。 关于问题二的答复:按照目前医保分级诊疗逐级转诊政策规定,参保居民转市外医院就诊,应由县医共体总院转诊或备案(意外伤害住院除外),由其医院医保办在医保信息系统维护后方可实现直接结算。 确因病情需要转市外诊治的,由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医共体总院)经治医师提出建议并办理转诊手续,医保办信息维护后可实现直接结算,不降低报销比例;未经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医共体总院)诊治、或虽经诊治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医共体总院)经治医师不建议转诊,自行转往或要求转往市外医院的,可直接向医共体总院医保办电话备案,降低10%报销比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疑问,可致电0564-866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