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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部分信号灯设置及道路标线施划的建议
留言时间:2022-03-15 10:01:4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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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问题一:本人发现南溪路与高峰南路交叉口信号灯设置不合理。理由如下:车辆自东向西在南溪路辅路行驶,通过南溪路与高峰南路交叉口时,辅路直行绿灯与主路右转绿灯同时亮起,由于楼口绿化隔离带很高,辅路车辆无法观察主路右转车辆导致无法及时让行,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综上所述,给出以下两个建议:建议一:修改此路口信号灯亮灯逻辑,在南溪路主辅路直行绿灯亮起时,右转信号灯变更为红灯,待南溪路直行信号灯变为红灯时,再亮起右转绿灯;建议二:将南溪路主路第四车道修改为直行车道,将右转车辆提前导流至辅路右转。以上建议希望南溪路与鼓楼南街交叉口能够同步实施。
问题二:本人发现城区多处地面标线与空中车道指示牌不一致,建议更换空中指示牌,避免车道到了路口再紧急变道的情况,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几率。比如:G346国道(西向东方向)与春秋南路交叉口,第二、第四车道空中指示牌与地面标线不一致。G237国道(西环路段 南向北方向)与桃溪西路交叉口,第二车道空中指示牌与地面标线不一致,空中指示牌为直行,地面标线为左转。梅山南路(南向北方向)与桃溪中路交叉口,空中指示牌显示路口分为“左转直行”和“右转直行”两股车道,实际地面标线为“左转直行右转”一股车道。
县里自去年开始实施“畅强补”专项行动,城区道路有了大改观,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地调研,解决问题,跟上城市发展脚步,让交通环境变得更好。
舒城县政府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2-03-21 08:25:20
市民您好!就您建议对城区部分信号灯重新设置,及统一道路标线标牌事项,现回复如下:
我局交管大队组织技术人员经现场察看、论证,发现了部分道路信号灯,及标线标牌存在问题。一是您提及的南溪路与高峰南路交叉口信号灯右转与直行不能同步放行事项,交管大队将加紧更改。同时,您建议将该处右转车辆,提前引导到辅道事项。鉴于此举涉及到路口的改造与设计,且属重点工程管理处的职责,故交管大队无权决定。二是对您反映346国道(由西向东)与春秋南路交叉口等处,存在地面标线与空中标牌不一致现象。交管大队将在城区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立即更正。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