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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贷款买房公积金不能立即提取
留言时间:2022-03-31 17:00:5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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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本人是六安市舒城县缴存公积金,对比合肥市的公积金提取条件,六安市的公积金提取条件为何如此苛刻?在合肥贷款买房,以为凭借购房合同便能提取公积金,谁知竟然被告知一年后才能提取?为何这样?希望相关部门给个合理的答复。
舒城县政府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2-04-02 17:03:09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并且和您取得联系。现回复如下:根据六市金管〔2017〕74号《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范》的第一条规定购买商品自住住房,第四小条购买六安辖区以外的商品自住住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购房地户口簿、婚姻证明、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待与购房地核实后办理提取。提取额度为:按照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一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额截至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之前(含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付房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我部咨询电话:0564-8622144。舒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业务大厅办公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中段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