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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埠镇新滨湖孔雀城物业费问题
留言时间:2022-05-04 22:54:4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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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各位领导好,我是2018年初在杭埠镇新滨湖孔雀城买房的,2020年办理交房。房子从2020年一直在交物业费。现在我想咨询下,我的房子从购买到现在一直是毛坯房没有住过一天,本人也不在那里。这种情况物业收费是怎么管理执行的??有没有相应的政策,这几天又开始催交物业费了。我觉得现在经济这么不景气而且本身我也并没有住在小区里,应该可以适当的优惠或者减免吧?
舒城县政府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2-05-09 18:07:42
市民,您好!自收悉您诉求后,杭埠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根据您咨询的问题,我镇重点做以下工作,现结果如下:
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房屋买卖合同预定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交付手续,视为交付。已交付房屋的业主虽然没有居住,即没有获得个人居住场所含保洁等相关服务,但是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已经开展管理和服务活动,产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应由业主共同承担,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确定的数额作为依据;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物业综合服务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价服[2009]148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未入住的所有的物业综合服务费恢复全额收取。
我镇工作人员已和您联系,并说明了情况,您表示知悉。
如您仍有疑问,请联系杭埠镇综合执法分局:0564-2796967。